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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02-06 14:35:03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萧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余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3年主要工作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十八大精神指引下,在市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渝”,以平安、法治、过硬队伍“三大建设”为抓手,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批捕20119人、起诉32857人,查办涉嫌职务犯罪892人,审查办理信访7568件,对刑事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336件。

  一、维护社会稳定,参与平安萧山建设

  依法履行打击犯罪职能。保持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态势,批捕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等犯罪1901人、起诉2993人,对田应学杀死4人灭门惨案、李天兰在幼儿园投毒致119名儿童中毒、汪均在贩毒中拒捕持刀杀害民警蒋卫红等重大案件,快捕快诉,有力震慑犯罪分子。积极投入禁毒禁赌、扫黄打非专项整治,批捕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黄赌毒犯罪嫌疑人15415人、起诉19177人,张治平等结伙流窜十多个区县盗抢百余起、曹春宝等贩卖毒品海洛因17.7公斤,均被及时提起公诉。依法打击了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的团伙13个,如黄天宝等群发短信虚构社保退款事实、窃取百多名群众银行存款110余万元案。

  努力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健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工作制度,市检察院下发了《关于严把多人共同犯罪案件质量的通知》,会同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就当前刑事诉讼中亟待解决的危险驾驶、诈骗等犯罪法律适用问题,形成了纪要,联合市司法局完善了公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制度;各级检察院对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捕36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诉1540人,对亲友邻里之间轻微案件促成刑事和解406件。坚持源头防范、动态化解、集中治理相结合,切实加强法律文书说理、重大敏感案件信访风险评估和涉检信访积案定期排查、专项化解工作;以公开促公正增公信,大力推行重大信访上下级检察院共同接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联合接访,探索公开听证、公开审查。清理排查的26件积案已化解息诉24件。

  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与市教委、团市委、“关工委”的工作衔接;组织“莎姐”检察官深入中小学校宣讲法制206场,与晨报联办的“莎姐故事”普法专栏获全国法制好新闻奖项,市检察院公诉一处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深入剖析治安形势和发案特点,就制售假药、网购枪支、非法销售窃听窃照器材、伪造买卖证件印章、盗窃通信设施等犯罪提出防控建议,引起市领导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了整治。围绕村居“两委”换届,开展“增强民主意识、预防违法犯罪”主题宣传,举办法制教育235场,赠阅资料8万余份,维护了换届选举秩序。

  二、促发展护民生,加大司法保障力度

  积极服务经济发展。依法批捕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嫌疑人601人、起诉966人,徐应富等集资诈骗3900余万元、唐守亨等非法传销1.2亿元,均被从快批捕起诉。立案查办涉嫌在园区建设和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程管理、款项支付等环节贿赂犯罪335人;服务江北机场扩建、渝万铁路等重大工程和各类园区建设,深入查找职务犯罪风险控制点,促进相关单位完善内控制度146项。审慎把握经济纠纷、经济活动违规与经济犯罪的法律政策界线,办理涉企案件坚持不轻易传唤企业负责人、不轻易扣押冻结企业资金和调取账册,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着眼增强民企防范犯罪和维权能力,联合市、区县工商联开展“检察官进民企”活动,覆盖民企九百余家,举办检察官讲堂230场,发放检察机关自编《民营企业防贪要诀》等预防读本5万余册,播放案例教育微电影56场。

  积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扎实开展打击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和食品药品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处侵害民生职务犯罪嫌疑人582人;批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嫌疑人104人、起诉157人,周小平等非法制售“潲水油”54吨,被及时批捕起诉;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议工商、质监等部门移送涉嫌制假售假等危害民生犯罪578人。强化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对侵害在校学生和农村留守妇女老人儿童权益的案件,依法批捕2289人、起诉2417人;对生活严重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给予司法救助523人,发放救助金203万元;尽力维护农户、农民工合法权益,支持1502人起诉维权,某公司未予履行收购协议致317户农户1400余吨萝卜腐烂,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帮助挽回了损失。健全便民利民措施,出台加强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行热心接访、虚心倾听、耐心释疑、真心解难、诚心服务的接待群众“五心”工作法;夯实基层服务平台,70个检务联络室、19个派出检察室,辐射139个乡镇社区,形成“定点+巡回+联络员”工作模式,就近接待处置来访、预防犯罪、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和微罪不诉人员社会帮教。

  积极开展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依法起诉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等案件被告人283人,立案查办矿产开发、森林保护、林业补贴等环节职务犯罪案件44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害污染问题发出整改检察建议23件、建议有关部门提起民事诉讼3件。某电镀厂无证生产非法排污致耕地和饮水重金属超标100余倍,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环保、疾控等单位依法起诉,促使厂家关停并为治污“埋单”。指导生态涵养、生态保护功能区检察机关强化针对性工作措施,积极推进渝北、万州区检察院跨区域集中办理环保案件,加大生态保护力度。

  三、惩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专群结合,高度重视群众实名举报和网络举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634件771人、渎职侵权案件116件121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查处厅级干部7人、处级177人,涉案100万元以上的126人;依法查办涉嫌在行政审批环节权力寻租、索贿受贿犯罪115人。继续深入推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查办涉嫌在征地拆迁、城乡社保、涉农惠民、教育医疗等领域贪污贿赂犯罪397人。

  立足办案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向市、区县党委提交揭示发案特点、趋势的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向发案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预防建议271件,被采纳236件。以案析法,推动预防职务犯罪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进村社,三级院到各级党校专题讲座170场,在一些部门、单位、国有企业开展预防讲座1518场。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开展预防调查,助力“阳光村务”建设。

  四、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建立健全贯彻新刑诉法的配套机制。把落实未成年人案件特别程序与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相结合,解决未成年人案件中监护人缺位的问题,与相关部门会签了未成年人案件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规定,组建以退休教师、妇联干部、志愿者为主体的合适成年人库;加强监督、矫正、保护,制定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办法,永川、长寿等地依托企业、职业学校探索涉罪未成年人矫正观护制度。到目前,以批捕环节律师介入、讯问时监护人或合适成年人在场,起诉环节社会调查、亲情会见、分案起诉,案后帮教、污点封存等为内容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制已在各级院全面建立。与公安机关健全了定期分析通报刑事案件质量联席会制度、出台了适用逮捕强制措施的指导意见、制定了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协作的意见,促进提升取证固证水平。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完善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实施细则,整体规划、统一指导在全市看守所建成适应远程讯问和同步录音录像要求的检察讯问室;制发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管理办法,严格上级院审批,实行居、审场所分离;制定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并同意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办理规则,相对集中办理,缩短办案周期。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利,加强当事人权利告知、投诉处置工作。依托网上办案系统全面实现律师电子阅卷,积极推行预约接待,为律师执业提供便捷条件。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强化证据意识,对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中发现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的,决定不捕332人、不诉381人;对庭审控辩中发现证据变化或证据疑点的案件,启动自我纠错程序撤回起诉46人;对法院判决无罪的12人,倒查侦查、检察环节疏漏,剖析两审分歧;严格依法处置涉黑案件申诉。加强在案证据审查,强化与行政执法衔接,监督立案560件,追诉408人。提出量刑建议20527件,法院采纳率92.2%。检察机关提出的刑事抗诉法院审结37件,改判15件、发回重审8件。提出刑事再审检察建议25件,法院决定再审14件,改判10件、以裁定补正形式纠正3件。督促纠正呈报或裁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45人次,督促纠正混关混押等监管违规106件次,督促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漏管648人。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抗诉与检察建议并重,检察机关提出的民事行政裁判抗诉法院审结333件,改判48件、发回重审9件、再审调解结案249件、当事人和解撤诉6件,如涪陵区4名农民被人借用身份证骗取贷款,被判承担还款责任,检察机关依法抗诉,法院撤销原判,其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提出民事行政再审检察建议371件,法院采纳358件。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消极执行等提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177件。办案中注重析法明理、引导理性维权、坚持和解优先,既减轻群众讼累又增进司法公信。

  在监督纠正诉讼活动违法违规的同时,加大查处司法腐败力度,依法查办涉嫌贪赃枉法、滥用职权、刑讯逼供等犯罪的司法人员26人。

  五、狠抓“三基”工程,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强化思想武装。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执法为民、公正执法思想根基。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检察工作、队伍建设紧密结合,扎实开展惩防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化解涉检信访积案、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立案监督、完善便民利民机制、正风肃纪五个专项行动;举办为民服务先进事迹报告会,建立年轻干警到信访接待窗口轮岗锻炼长效机制,评选表彰先进,深化以职业精神为内核的检察文化建设。

  增强执法素能。大力实施素质兴检工程,分层分类制定人才培养规划,构建岗位素能标准体系。突出证据判断、法庭辩论、审讯技巧、电子数据分析运用等专题,推行案例教学、疑案研讨等实训模式,市检察院集中培训3021人次。积极开展各项业务技能比武和法律文书评比,选派39名业务骨干上挂下派,22名法学专家挂任市检察院、分院中层干部和基层副检察长。3名检察官获评全国检察业务专家,3名分获全国十佳公诉人、十佳侦查监督业务标兵、十佳预防标兵。1件民事监督案件评为全国“十佳”精品案件。

  夯实基层基础。持续开展规范化检察院创建活动,整体提升基层建设水平。依托电子检务实现对执法办案的全程、实时、动态、统一管理监督。加大执法规范的执行力,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严明纪律、规范执法”的重点检查。统一招录208人重点补充基层,完善遴选办法。制定了新一轮科技强检意见,将中央政法专款和地方配套9616万元用于检察技术装备建设。

  从严整肃风纪。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风廉政纪律和市委“八严禁”“十二不准”,深化“反特权、反霸道、反腐败”教育,结合实际出台检察机关改进作风实施意见和纪律“十严禁”,开展为期4个月的专项督查,坚持重大违纪案件通报,定期开展警示教育。邀请78名人民监督员参与39次检风检纪督查和检察人员违纪线索核查,强化监督刚性,增强检察公信力。坚持从严治检,举报必查,实名举报限期答复,9名干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六、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始终铭记检察权源于人民、向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全市检察机关向两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39次,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加强检察机关基层建设促进公正司法的情况。认真办理代表建议16件、政协提案17件,满意率100%。定期寄送工作动态、通报重大案件,适时送阅检察机关重要文件,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公诉出庭、参加逮捕必要性审查和微罪不诉社会帮教等活动1179人次。聘请10位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担任第四届特约检察员,接受民主监督。深化“阳光检务”,萧山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网站公开发布案件流程信息4.83万件;对拟不起诉、撤案的42件职务犯罪案件全部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对人民监督员提出可能存在违规办案情形的29件全部启动监督;邀请群众2.3万人次观摩案件公开审查、业务竞赛等活动。

  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职务犯罪侦查、民事诉讼监督质效指标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以执法信息为主要内容的检务公开,在中国社科院《中国法治蓝皮书》的检务透明度指数居全国第三。18个集体、24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涪陵、南岸、九龙坡三个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检察队伍建设民意测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坚强领导、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各级政府和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理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致以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贯彻新刑诉法民诉法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还不尽完善,执法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的水平还需提升;二是打击犯罪、维护群众权益的能力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对网络犯罪、新型犯罪的特点和规律研究不够深入,应对职务犯罪方式隐蔽化、手段多样化挑战的能力有待提升,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尚待增强;三是与新形势下人权司法保障既强调实体正义又强调程序正当、既强调执法规范又强调司法公开的要求相比,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检务公开还需加大力度;四是基层基础和检察队伍建设仍有薄弱环节,科技装备水平总体不高,边远地区人才流失问题较为突出,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作风不文明的问题在个别地方一些案件中依然存在,干警违纪问题仍有发生。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安排

  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平安萧山、五大功能区建设,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主线,以检察改革为动力、过硬队伍建设为保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福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主要任务是:

  一是深化检察环节平安建设。围绕发展环境抓平安,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侵犯知识产权、商业贿赂等犯罪,准确把握市场准入政策调整,加强非公企业平等保护,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严肃查办产业转型升级、园区企业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职务犯罪;强化对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犯罪的打击,运用督促起诉、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环境污染治理。紧贴民生需求抓平安,坚决打击恐怖、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犯罪和网络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扎实开展治理危害民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深入查办预防发生在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涉农惠民、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以及涉及学生助学、伙食补贴的职务犯罪;深化“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工作,积极预防青少年犯罪;运用支持起诉等手段维护群众权益。坚持源头治理抓平安,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逮捕、起诉必要性审查;把握维权与维稳的关系,依法解决群众合法诉求,全面落实重大敏感案件信访风险评估、涉检信访定期排查化解等制度,充分发挥派出检察室涉农涉稳检察工作效能。强化依法治理抓平安,加大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突出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权力寻租、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的案件,促进依法行政;强化诉讼监督,加大对执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办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刑讯逼供、徇私枉法、超期羁押、裁判不公、虚假诉讼背后的职务犯罪;积极参与治安整治,运用检察建议促进完善防控体系。

  二是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健全相互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研究非法证据界定、防范、排除规范,探索建立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同步监督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机制,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探索民事执行监督。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探索建立对侦查违法行为控告的调查处置机制,健全对刑讯逼供、体罚虐待等问题的法律监督机制,建立在押人员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明晰涉法涉诉信访终结程序的适用条件、释法说理规范,完善终结程序与司法救助的衔接机制,建立与有关方面促进息诉罢访的联动制度。深化检务公开,建立不起诉、不抗诉等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试行对重大复杂、社会关注的批捕、起诉、抗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运用网络媒体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在渝中、渝北、武隆检察院试点,构建主任检察官对检察长、检察委员会负责的办案组织模式,健全执法责任体系。

  三是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筑牢理想信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和法治建设道路。指导基层院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执法为民五个专项行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律信仰和职业良知教育,坚持公检法三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诉讼格局,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以及接受监督意识。实施新一轮基层院规范化建设,在人员编制、检务保障方面继续向边远地区检察院倾斜。持续推进全员岗位练兵,提升专业技能。严字当头,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铁规禁令,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四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强化宪法意识,认真落实市委第四次人大工作会精神,不断完善接受人大监督的制度、措施和办法,认真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机关规范执法行为工作的专项审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推动检察工作务实创新发展。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依法履职,低调务实,敢于担当,为“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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