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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污养污” 比雾霾更可怕的是“环保腐败”!

2014-03-11 04:43:31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代表委员聚焦环保部门腐败趋于高发现象

“以污养污” 比雾霾更可怕的是“环保腐败”!

衣食“父母” 新华社发

新华社记者 史卫燕 周畅 王建 曹国厂

“我们要像对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向污染宣战。”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此项表述振奋人心。然而,随着近年来环境治理力度不断加大,环保部门职务犯罪“腐败高发”的现象也引人注目。

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建议,应像对待环境污染一样,多管齐下打赢治理“环保腐败”的战役。

环保部门腐败问题日渐多发

近年来,围绕环保领域的腐败案在各地频发:2012年,江苏南通爆出系列环保窝案,30余人落马;2012年4月,环保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督查三处原处长李学智被指控索贿;广东清远环保局局长陈柏和说他“分分钟可以搞垮一间厂”“盯死厂长,就会送钱”……

在京参加两会的部分代表委员表示,在一些地方环保腐败已呈“完整利益链条”之势,部分环保官员与企业勾结,向治污、排污等环节伸手,“黑白通吃”让老百姓十分痛恨。

更令人诧异的是,在一些地方,治理污染为天职的环保部门竟成为环境污染“合法化”的代言人,环境污染屡禁不绝与部分地区“以污养污”的环保工作思路密不可分。

“环评证”“罚排污”成了环保部门“腐败通行证”?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曾在环保局工作长达17年。在她看来,2008年,环保总局升格为环保部后,在强化治理的同时,部门的审批权大大增强,“不让上项目,企业就去想办法了,权力寻租因此发生”。

在诸多环节中,环境影响评价的腐败最引人注目。按照我国法律法规规定,新、扩、改、迁的建设项目均需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可以说,环评审批,是目前环保部门手中握有的最大权力。如果环评通不过,项目就别想开工。”环保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

为了让环评能顺利通过,许多企业都愿意多拿出正常费用之外的“好处费”,而官员和专家在收取“好处费”后,不得不为企业说好话。

有环保业内的代表委员指出,被称为“用市场的方式化解污染”的排污权交易在多地“遇冷”,也与一些环保部门违规发放排污许可证及人为降低企业排污费有关。

“执法成本高、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这‘两高一低’是制约环境行政执行力的重要因素。”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希燕指出,“一些地方官员把这个‘加减法’算得很精,当违法行政所获得的政治和经济利益远大于其所付出的违法成本时,他们就会以身试法。”

“向污染宣战”必先向“环保腐败”宣战

“此次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向对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对污染宣战’,这一提法振奋人心,也提醒了我们这些环境工作者,号令已经拉响,必须要克服技术难题、打败腐败心魔,赢得这一硬仗。”全国人大代表、湖南永清环保集团董事长刘正军表示。

不少代表委员纷纷支招,打破一些环保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黑白通吃”局面,维护环境执法的公平与尊严。

还有代表委员指出,“环保腐败”的遏制必须依靠公众和舆论的力量。目前,环保部门的环保信息不公开,造成了公众信息的闭塞。从群众发现污染,再到自发举报,最后查处,这个成本也自然不小,公信力也不足。

(据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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