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干部带头十分重要,责任也很重大。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如果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就能有力地推动和保障法治建设;相反,如果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淡薄,依法办事能力不强,甚至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就会“上行下效”,助长违法乱纪不良之风,弱化全民法治观念和社会法治氛围,给人民群众利益、给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造成极大损害。因此,依法治市必须从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起。
领导干部讲法治、抓法治,首先要解决好思想观念的问题。遵守法律、依法办事,道理明白,说起来简单,但现实中做起来却并不易。说到底,是一些领导干部脑子里的封建思想、“人治”思维、长官意识在作祟。推进依法治市,不仅是治理方式的变革,更是触及领导干部思想灵魂的一场革命。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当始终坚守一种信仰,就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信仰;始终保持一份敬畏,就是对宪法法律的敬畏;始终牢记一条底线,就是党纪国法的底线。要不断增强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和党性意识,坚决防止将法治地方化、部门化、工具化,坚决杜绝打着法治的旗号搞“人治”。
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领导干部只有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才能有效引导全民崇法守法,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中发挥好示范和带动作用。党规党纪严于法律法规。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讲,还应该有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就是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做到既守国法又遵党纪,坚守法律和纪律“双红线”。党纪国法不是摆设,不管什么人,一旦触犯就必须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和尊严。
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越是艰巨繁重,越是需要领导干部秉持法治观念、坚守法治准绳、用好法治方式,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尤其要支持和尊重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决不能以打招呼、批条子、递材料、开协调会等明的或暗的方式插手具体案件。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确保依法正确行使权力。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凝聚正能量、提振精气神,切实把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统筹好、谋划好、落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