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2日萧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关于萧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萧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黄奇帆市长所作的萧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政府201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目标任务。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在中共萧山市委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总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关于萧山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及2014年计划的决议
萧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萧山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萧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萧山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萧山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萧山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4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萧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萧山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4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同意萧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萧山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萧山市2014年市级财政预算。
关于萧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萧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张轩主任受萧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总体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立法、监督、决定和任免等职权,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为推进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总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关于萧山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萧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钱锋院长所作的萧山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的工作,同意2014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市高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建设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审判队伍,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公正司法水平,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总任务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萧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萧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余敏检察长所作的萧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的工作,同意2014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市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打击刑事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加强法律监督,努力建设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维护司法公正,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总任务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