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观察 > 报刊 > 正文

举报侵权涉假犯罪最高可获一万元奖励,有特别重大贡献者,另行奖励萧山市警方悬红搜集侵权涉假犯罪线索

2015-04-13 21:03:42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即日起市公安局将面向社会搜集侵权涉假犯罪线索,鼓励市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举报涉假犯罪,并将根据线索举报及案件侦办情况,向举报人发放2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奖励。

  去年破涉假刑案786件

  涉假犯罪活动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尤其是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侵权制假犯罪,直接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据了解,仅2014年,全市破涉假刑事案件786件,起诉465人,涉案金额达5.63亿元。为严厉打击涉假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市公安局打假总队牵头,将涉假犯罪举报纳入刑事犯罪举报中心有奖举报范围,组织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刑事犯罪有奖举报中心实施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涉假犯罪案件线索的奖励工作,以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有效结合,提高公安机关打击涉假犯罪的效能。

  奖励金额分4个标准

  据相关负责人称,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结合破获的案件影响力、涉案标的物价值具体情况,符合奖励标准的,分别给予500元以下、2000元以下、5000元以下、10000元以下4个标准的奖励。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奖励。

  警方将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

  举报人自接到警方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奖金;委托他人代领的,凭举报人和代领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手续领取。

  举报人的安全能得到充分保障

  据相关负责人称,市公安局和各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的刑事犯罪有奖举报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涉假犯罪案件线索的奖励工作。各级公安机关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安全,对举报人姓名、身份及居住地等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但对谎报警情或者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也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警方鼓励实名举报

  警方在此特别提醒市民注意,举报涉假犯罪可以采用公开或匿名方式进行。为便于查证和奖励,鼓励实名举报。对匿名举报,无法核实举报人的,不予奖励。

  相关链接>>>

  举报范围包括9类

新年好邪恶动态图大全是真的好事情!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或者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

  ●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

  ● 假冒注册商标、专利;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 侵犯著作权,销售侵权复制品。

  ●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和武装部队制式服装;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

  ●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

  ● 其他涉假的犯罪行为。

  举报途径有4种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假犯罪案件线索,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进行:

  ● 拨打110报警电话。

  ● 拨打各级公安机关公布的举报电话。

  ● 到公安机关举报或者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

  ● 其他有效方式。比如信函、电子邮件等。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中国财经观察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中国财经观察网"。
2、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观察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sue@xsgou.com

网罗天下

投诉举报:sue@xsgou.com 在线投稿:tougao@xsgou.com 广告投放:ad@xsgou.com 商业合作:bd@xsgou.com
版权声明: 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互联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构成投资建议。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改正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 中国财经观察报·中国财经观察网www.xsgou.com (2012-2018)互联网ICP备案 中ICP备1200566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