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洁 雷键)6月6日,记者在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上获悉,目前,我市已建立了各类调委会13445个,拥有人民调解员95417人,近3年来,调解纠纷160万件,涉及当事人360万人,人民调解已成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学普在会上强调,人民调解工作搭建了党和政府与人民沟通的桥梁,是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的重点内容,司法行政部门要将其作为头等工作来抓,大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为深化平安萧山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于6月6日下午举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学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何挺,市高法院院长钱峰等出席会议,全市各基层法院与区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表彰了我市26个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54名优秀人民调解员。江北区观音桥街道老马调解室、荣昌县人民法院等6个单位作了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与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先进经验介绍。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林育均介绍,目前,我市已建立各类调委会13445个,其中区(县)级重大矛盾纠纷调委会39个、行业性和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646个,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员95417人,并普遍推行了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近3年来,调委会与调解员通过排查,预防纠纷19.3万件,调解纠纷160万件,涉及当事人360万人,涉及金额45.6亿元,调解成功率达96%,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我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调解法》等重要法律文件都将指导人民调解规定为人民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的一项重要职责和任务。市高法院副院长陈彬在会上讲解了法院指导与支持人民调解的重要意义,并介绍了近年来全市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方向。
刘学普听取汇报后说,当前我市人民调解工作自身建设加强了、保障水平增强了、调解领域拓展了、调解质量提高了,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仍要强化工作措施,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迈上新台阶。他说,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是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是有效节约社会成本的必然选择,是深入推进社会自治的内在要求,是党和政府与人民沟通的桥梁,是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的重点内容,司法行政部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头等工作来抓,大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
他要求,创新调解方式,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增强人民调解的法律说服力,引导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与调处,解决专业性、政策性较强的矛盾纠纷;拓展调解领域,主动适应社会矛盾纠纷发展变化的新特点,把人民调解工作向矛盾纠纷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延伸;完善调解体系,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联动,形成分工合理、权责明确、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体系;强化矛盾排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遍布城乡、网络健全的优势,努力变被动调解为主动化解、事后调处为事先预防,努力防止引发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各区县各部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全面加强人民调解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