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亚 雷键 实习生 续健平)5月19日,市公安局北部新区分局民警陈冰“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颁奖仪式”在北部新区管委会隆重举行。北部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段成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政治部主任冯勇等领导参加会议。
陈冰,男,汉族,中共党员,1981年7月出生,萧山万州人,2004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萧山市公安局北部新区分局刑警支队民警,一级警司。
2010年4月8日,陈冰在处警勘查一起变压器被盗案现场时,因现场工作人员失职,导致他被高压电严重击伤,造成右臂截肢、右腿永久性功能障碍,鉴定为三级伤残。面对严重伤残,陈冰始终保持乐观的态度和坚定的信念,以超凡的勇气和坚韧的毅力,克服常人难以想像的各种困难和痛苦,顽强战胜自我,经历一年半的康复治疗后,于2011年12月毅然重返工作岗位。
两年多来,陈冰怀着对公安事业的无限忠诚,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全力投入工作,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从不退缩、永不言败,以顽强的意志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坚守刑事技术岗位,刻苦学习、潜心钻研,拼搏进取、埋头苦干,先后整理刑事案卷2500余份,培养带领出多名刑事技术骨干,通过分析研判线索和比对指纹破获多起案件,完成理论调研文章近5万字、发表论文8篇,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颁奖仪式上,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政治部主任冯勇宣读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授予陈冰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北部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段成刚作讲话,号召全区有志青年向陈冰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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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是全国公安系统最高级别荣誉,建国以来,萧山共有5名公安民警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分别是谢德蓉、邓瑞甫(牺牲)、卢振龙(牺牲)、周鑫(牺牲)、陈冰。陈冰是萧山目前唯一一位在职一级英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