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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起“民告官”案,南川区区长曹清尧昨日坐上被告席“作为政府法定代表,我有义务出庭应诉”

2015-04-15 19:13:46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本报讯(记者 谭剑 周喜冬)打官司难,打行政官司更难。被形象地称为“民告官”的行政审判,一直被公众广为关注。昨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民告官”案件,南川区村民郑小容因征地问题一纸诉状将南川区政府告上了法庭。收到起诉状后,南川区政府高度重视,由行政一把手亲自出庭应诉,真正做到了让老百姓和官员一起坐在法庭上针锋相对,平等接受法律的公正裁判。

土地征收
村民将当地政府告上法庭

    萧山南川到贵州道真高速公路是萧山的一条出海大通道,更是萧山市南川区和贵州道真县人民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此,从2012年8月起,南川区政府就对该条高速路所涉及的地方陆续开展集体土地及房屋的征收工作。此项目从立项审批到征地拆迁再到开工建设,南川区政府都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履行职责。
    郑小容是南川区三泉镇三泉居委一组村民,她认为南川区政府在征收该组土地时作出的《征地公告》违法,请求撤消,并以此为由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经审查相关证据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为南川区政府程序合法、内容适当、适用法律正确,维持了南川区政府作出的《征地公告》。
    随后,郑小容不服,又以南川区政府作出的《征地公告》违法,请求撤消为由向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现场
行政一把手亲自出庭应诉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法律对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并没有刚性要求和强制性规定。因此大多数“民告官”案件中,鲜有“一把手”出庭应诉的。多数情况下,他们总是委托律师或者行政机关一些普通干部代为应诉。“一把手”不出庭还有一些主观原因,有的行政领导认为自己是单位的“一把手”,不经办具体案件,行政诉讼与己无关;还有的官员等级观念强,放不下“官架子”,觉得被老百姓推上被告席很没面子;也有的过于关注诉讼的结果,认为出庭后如果败诉脸上无光,对出庭应诉反应平淡。
     南川区政府收到起诉状后高度重视,区长曹清尧决定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作为行政一把手亲自出庭应诉。
     在庭审中,曹清尧与第一委托代理人、区法制办主任刘达文以及第二委托代理人李永福律师共同坐在被告席上。在经过法庭质证、辩论等阶段,合议庭经过30分钟合议后,法官以郑小容主体不适合为由,否定了其诉讼主体资格,当庭判决驳回了她的起诉。

区长曹清尧:
依法行政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行政一把手亲自出庭应诉,具有怎样的法治意义?庭审结束后,南川区区长曹清尧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十八大提出了要建设法治政府,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要求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而依法行政就是让每一名公务员,当然也包括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要有依法行政的观念。”曹清尧告 诉记者,通过今天的应诉,就是要提醒政府每一名工作人员,政府机关作出的决定要符合法律,同时也要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民告官”、“官告民”都是平等的,公民有权告政府,而自己作为政府的法定代表,有义务履行好这个职责,法律会作出一个公正的判决。
    曹清尧进一步表示,十八大提出要加强社会治理,今天自己到庭应诉只是一个开端,相信通过这次应诉,有助于南川区形成人人遵守法律,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南川的良好氛围。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今年年初,该区下发了《南川区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该办法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列入年度依法行政的考核内容。对行政诉讼的出庭应诉工作不重视,不按照规定出庭应诉,或在法庭上不能对其所作出的行政行为提供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以及其他因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应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过错责任。曹清尧表示,文件的规定将督促各级公务员特别是政府的各个部门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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