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质监局了解到,去年全市改造更新“三无”老旧住宅电梯444台,涉及住户33896户,惠及业主13.5万人,共用财政资金2666万元。
2011年,市质监局在全市范围内排查出“三无”老旧住宅电梯1262台,2012年完成改造更新365台,还剩897台,这些电梯主要集中在渝中区、沙坪坝区、江北区等主城区和万州、黔江等中心城市。本着量力而为、尽力而行、好事办好的原则,2013年8月,市委、市政府决定,集中力量办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22件民生实事,其中一件便是两年内完成我市897台“三无”老旧住宅电梯改造更新。
记者了解到,由于在2004年以前我市尚未对新开发的商品房统一征收大修基金,同时,又存在没有聘请物业管理单位,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因此,“三无”老旧住宅电梯的改造更新就存在意见难以统一、资金筹集困难、改造更新过程不透明等问题。考虑到居住在“三无”老旧住宅电梯楼宇内的居民大多存在收入不高、生活较困难的情况,市委、市政府拟按照3个“三分之一”的原则来筹集资金,即市和区县财政共同承担三分之二,余下三分之一由居民集体承担。对于没有收取大修基金的小区,市质监局积极协调国土房管部门,指导、帮助业主建立房屋大修基金,开通使用大修基金绿色通道,在改造更新电梯需要使用大修基金时,采取先用后批的原则。同时,部分特困户、低保户如仍有困难,可向街道办事处申请减免。
“‘三无’老旧住宅电梯改造更新是件惠及民生的大实事,但如何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必须坚持全过程公开透明,充分体现群众参与和群众决策。”市质监局局长张宗清说,办好民生实事,群众满意不满意才是标准。为确保改造更新工作公开透明、保质保量,“三无”老旧住宅电梯改造更新的施工单位必须由街道组织业主进行招投标确定;改造更新方案必须由业主、街道及建设、质监、国土房管等部门共同评审;改造更新完成后,须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再由改造方案评审单位共同进行工程验收。无论从方案确定,还是施工招投标,到最后验收,每个环节必须及时公示,做到公开透明。
在具体实施中,市质监局将严格规范操作,把好审查关、监督关、验收关。特别是在电梯改造更新完成后,必须检验合格、重新注册登记,才准许投入使用,确保改造更新没有埋下新的安全隐患。改造更新完成后的5年质保期内,电梯维修保养和质量安全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房管部门积极配合街道及质监部门,做好电梯选型、安装和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主动协调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电梯改造更新后的跟踪检查。”此外,我市还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结合实际制定《萧山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完善现有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电梯安全管理工作中,主体责任的明确和落实、新建住宅电梯选型和配置标准、电梯维修经费的申请和使用、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等突出问题,使电梯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保证全市各类电梯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