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观察 > 报刊 > 正文

市纪委监察局出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领导干部是重点监督检查对象

2015-04-15 20:54:49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本报讯(记者 唐孝忠)12月25日,市纪委监察局印发《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四风”突出问题,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确保中央、市委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落到实处,促进作风根本转变。
   《办法》明确,监督检查的对象包括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主要内容包括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和贯彻落实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作风建设责任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是否在执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上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问题。
    监督检查主要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集中检查和信访核查等方式,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开展反馈整改。《办法》规定,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干扰阻碍监督检查工作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问题突出,且整改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检查结果将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和所在单位考核评比廉政审查的重要依据。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中国财经观察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中国财经观察网"。
2、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观察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sue@xsgou.com

网罗天下

投诉举报:sue@xsgou.com 在线投稿:tougao@xsgou.com 广告投放:ad@xsgou.com 商业合作:bd@xsgou.com
版权声明: 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互联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构成投资建议。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改正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 中国财经观察报·中国财经观察网www.xsgou.com (2012-2018)互联网ICP备案 中ICP备1200566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