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至2017年工作规划》。《规划》在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新提法、新举措、新部署,目标是经过今后5年不懈努力,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
加大力度——
严查五类腐败案件
《规划》提出,今后5年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充分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
《规划》指出,要严肃查办五类腐败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执法、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
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对惩治腐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十几名省部级高官相继落马。据统计,今年前9个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2.9万件,同比增长13.5%;立案11.8万件,同比增长10.1%;结案10.2万件,同比增长12.6%;处分10.8万人,同比增长7.6%。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说:“《规划》提出的目标表明,未来5年,我们党将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在坚持标本兼治的同时,用治标来为治本赢得时间。”
制约权力——
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绝对的权力往往导致腐败,《规划》提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向中央提交述廉报告;
——加强行政监督,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大行政问责力度。
对权力进行有效制约,权力公开透明是前提。“现在有些地方和部门公权力的行使,还存在着‘先做决定,后走程序’现象,导致一些法定程序实际落空。因此,实现真正的监督制约,必须做到程序透明。”求是杂志社研究员黄苇町说。
为此,《规划》提出,继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深化财政预算决算、部门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法制建设——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要从根本上推进反腐败,应当改革旧的体制机制,用有效的制度约束权力。《规划》指出,要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规划》从三个方面提出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建设,一是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二是完善反腐倡廉党内法规,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三是健全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的立法,研究完善惩治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方面的法律规定。
“反腐要取得好的成效,避免事倍功半,就必须进行顶层设计,综合协调解决好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的问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说。
今年以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事关反腐倡廉的党内法规相继发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等已有法规也正在修订或即将修订。
姜明安表示,在推进制度反腐的同时,应当加快反腐败国家立法的进程,使制度反腐逐步过渡到法治反腐。
体制改革——
纪检监察机关集中精力抓反腐
今年以来,党的纪检监察机关迈出体制改革步伐——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将党风廉政建设室和纠正不正之风室合并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将执法监察室和绩效管理监察室合并为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新设立2个纪检监察室,减少了职能交叉,加强了监督和办案力量。截至10月底,2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也初步完成内设机构调整。
《规划》对于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进一步作出新的部署:
——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
——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廉政研究专家指出,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目的,就是改变过去纪检监察机关存在的职责划分不清、任务过多过杂的情况,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