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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生育证有望异地办理

2015-04-16 10:49:22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据新华社消息  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9日下发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完善国家和省级全员人口数据中心,形成标准统一、更新及时、真实准确的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资源;推进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管理,基本实现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信息的快速查询和异地办证。
    去年12月,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出通知,对生育服务证(俗称“准生证”)的办理办法作出调整: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
    据悉,生育服务证用途更广泛,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都需用到它。
    国家卫计委9日介绍,今后将推进国家和省级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金人工程”)建设,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的自主采集、业务办理采集和共享采集,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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