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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

2015-04-16 13:25:14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新华社北京10月22日电  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集中介绍了近年来人民法院在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方面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2012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刑事案件12794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15518人,刑事案件数量和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数创五年来最高。”发布会上,孙军工称,近年来,人民法院重视发挥刑事审判惩治和震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职能作用,依法运用各种刑罚手段,严厉惩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
    对此,孙军工从三个方面介绍了人民法院的具体措施,一是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利用刑罚手段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力度,坚决维护商业运营安全、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
    二是注重加大罚金刑适用力度。在依法适用刑罚主刑的同时,加大罚金刑的适用与执行力度,使得犯罪人在经济上得不偿失。
    三是注重剥夺再犯罪能力和条件。人民法院在判决刑事责任的同时,通过采取追缴违法所得、收缴犯罪工具、销毁侵权产品等措施,剥夺侵权人的再犯罪能力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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