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晓容)7月17日下午,市委政法委机关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学普在会上指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坚持群众路线,要充分运用做好群众工作的优势,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袁勤华传达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对机关开展活动进行部署。市委督导组组长单衍华对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部署,市委政法委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7月开始,将分落实保障做好准备、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督导验收总结提高四个阶段开展,活动至11月底结束。
在动员会上,刘学普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中央做出在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一重大战略部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政法机关在履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中,必须以坚持群众路线为根本途径,充分运用做好群众工作这个最大优势,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刘学普要求,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把反“四风”作为活动的聚焦点,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作为总要求,把领导干部和班子成员作为重点对象,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主要内容。在深入学习中端正态度、把握重点、讲究方式、注重效果。在找准问题中把握关键、敞开大门、互相帮助、分析原因。
刘学普强调,教育实践活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们必须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活动抓紧抓好。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统筹兼顾。市委政法委作为市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一定带好头、作表率,高标准、严要求,敢于自我革新,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指导检查,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