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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萧山市十佳青年法官”颁奖活动举行

2015-04-18 14:58:06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本报讯(记者 舒楚寒)21日,市高院举行首届“萧山市十佳青年法官”颁奖活动。来自全市法院的10名青年法官走上领奖台,接受表彰。市高院院长钱锋号召全市法官向先进典型学习,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法官队伍建设,市高法院与共青团萧山市委决定从今年开始每两年开展一次“萧山市十佳青年法官”评选表彰活动,旨在宣传表彰在立案、信访、审判、执行岗位上崇法秉正、业绩突出的青年法官,以此鼓励广大青年法官以更强的奉献精神、更高的工作效率和更好的办案质量,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中作出更大的贡献。
    今年6月,首届“萧山市十佳青年法官”评选表彰活动正式启动。经过推荐、考察、评审、公示等多个严格的环节,评委会从全市三级法院35岁以下,连续5年以上从事立案信访、审判或执行工作的法官中推选出了10名优秀的青年法官。
    21日,最终评选出的10名优秀法官走上领奖台,接受市高法院领导和团市委领导颁发“萧山十佳青年法官”证书。十佳青年法官代表宣读了倡议书(如图)。据悉,这10名优秀青年法官大多来自基层,来自一线,有的从事立案信访工作、有的从事审判执行工作。
    此次被评为“十佳青年法官”的陈霞,是市高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助理审判员。大学一毕业,陈霞便进入了市高院刑事审判庭,一干便是12年。10多年来,陈霞办理和协调了数10件在当地影响重大的贪腐大要案,统一协调指导本市食品安全案件,确保了相关案件顺利审结。在审理案件的同时,陈霞积极思考,笔耕不辍,多篇文章在《中国司法评论》、《人民司法案例》、《刑事审判参考》等刊物上发表,曾获得第21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二等奖。她起草的“萧山直辖以来未成年人犯罪审理情况白皮书”,是萧山法院第一次以白皮书形式向市委报告有关审判工作情况,建立了当地法院白皮书制度。
    市高院院长钱锋表示,全市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在先进典型的感召下,继续瞄准“实现跨越发展,争创全国一流”的奋斗目标,深入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既要登高望远,又要脚踏实地;既要开拓创新,又要精益求精,为“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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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萧山市十佳青年法官”名单

甘文杰        北碚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潘 晨        萧山市第一中级院人民法院民事       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李 明        忠县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庭副庭长
向 亮        萧山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黄 新        南川区人民法院南平人民法庭庭长
黄 瑶(女) 萧山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叶 欢(女) 萧山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蒋陆军        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      庭副庭长
彭 峰        南岸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 霞(女) 萧山市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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