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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市优化企业法制环境综述41部政府规章与企业发展关系密切

2015-04-22 09:39:24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近年来,市政府转变政府职能和机构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等系列改革举措,优化了企业发展法制环境。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市政府提交的关于我市企业法制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显示,目前,我市已承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593项,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达到981项。

  转变政府职能

  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翁杰明介绍,市政府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把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

  今年3月,市政府整合了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管、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管理职能机构;明确了19个市级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商品价格、收费执法检查及行政处罚”等19项职责分工。

  完善了萧山经开区、萧山高新区、万州经开区、长寿经开区管理体制,理顺了优化市级部门“三定”方案,整合了分散在不同部门管理对象相同、管理内容相似、管理范围相近的职责,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行政效能。

  市政府组建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统一承担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市场监管和服务。依法向两江新区下放了283项审批管理权限,通过审批流程再造,最大限度简政放权,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

  今年6月,市委、市政府推进科学、精干、高效的区县(自治县)政府组织体系的构建,形成上下贯通、市区县联动、规范统一的体制环境。目前,市政府正在抓紧审核各区县(自治县)的改革方案,预计10月底前全面完成。

  改革行政审批

  去年以来,我市共承接国务院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77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59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357项,承接、取消、下放合计593项。目前,我市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981项。

  我市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受到中央编办、国务院审改办以及国务院委托的国家行政学院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肯定。

  我市推进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先照后证”制度,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同步推进与工商登记有关的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等改革措施,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改革行政监管方式,依法加强市场监管。

  1~6月,全市新设立各类企业4.23万户,注册资本1633.13亿元,分别增长33.74%和143.9%,创同期新增数量历史新高。

  完善政策法律体系

  直辖以来,市政府共发布政府规章281部,现行169部有效规章中与企业发展关系密切的有41部。市政府制定了涉及企业发展环境的规范性文件641件,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有关企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106件。

  市政府出台《萧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以来,共备案审查区县(自治县)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制定的涉及企业发展环境的规范性文件863件,纠错181件。

  市政府建立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不符合上位法规定和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修改或者废止。

  去年,市政府对有效的176部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参考第三方机构西南政法大学的评估结果,对清理后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政府规章,进行了分类处理。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去年8月,市政府出台了《萧山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若干规定》,开展了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有效提高了执法效能。今年上半年,对该执法进行追踪,听取工业、建筑、餐饮、文化传媒等不同类型的企业负责人和代表的意见,了解涉企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市公安局加强与重点企业、行业协会的联络,采取服务企业、维护权益与收集案件线索相结合的方式,着力形成警企协作长效机制。

  2010年8月,市政府出台了《萧山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38个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市政府部门共清理行政处罚依据1329部、行政处罚条款5519条,除涉及国家秘密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外,均向社会公布。

  在渝中区、南岸区、大渡口区等9个区县和交通、农业、文化三大领域开展了综合执法改革试点,逐步理顺了行政执法体制,减少了执法层级,优化了执法资源配置。

  开展政府规章治理情况检查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加大执法问责力度,将5200余个基层执法单位纳入治理范围,整改基层执法单位在执法作风、执法质量、执法程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3331个,依法追究行政执法责任436人次。

  去年年底,全市共清理审查涉及市场经济活动方面的规定667件。市政府去年对市定财税扶持政策依法清理、优化,将94项政策整合为53项,其中取消29项、调整47项、保留18项,创造了公平公正的招商环境。

  整改相关问题

  总体上看,我市企业发展法制环境建设取得了较好进展。翁杰明表示,目前,我市行政执法中,依法履职意识、制度建设、行政行为、扶持企业、权益保障等五方面有待提高。

  下一步,对此次人大评议中发现的企业发展法制环境问题,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整改落实。

  推进涉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健全企业有序参与机制,广泛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制度建设保护企业自主经营权利。

  将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缩短审批时限,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并加大执法问责力度。

 萧山长安网 萧山法制报 记者 唐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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