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观察 > 报刊 > 正文

萧山市82家驰名商标企业收到提醒短信

2015-04-22 13:47:44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本报讯(记者 张柳妞)“尊敬的企业负责人:您好,新《商标法》实施在即,为减少贵企业的经济损失,请您们对使用的‘驰名商标’标识、包装、广告等及时进行自查。现有包装装潢印有‘驰名商标’字样的,须在2014年5月1日前使用完毕,并请及时进行修改或撤除使用‘驰名商标’字样的广告……”近日,82家驰名商标企业都收到了市工商局发布的提醒短信。
    中化萧山涪陵化工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一家,该企业主要生产化肥,其“腾升”商标于2012年12月31日才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据该企业负责人介绍,拥有驰名商标对企业来说是值得骄傲和自豪的事。今年上半年,该企业围绕“驰名商标”做文章,产品包装、户外广告上都醒目地标注上了“驰名商标”字样,还印制了一批带有“驰名商标”字样的宣传资料进行宣传。
    当新《商标法》“禁止以‘驰名商标’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的消息一出,无疑让包括中化萧山涪陵化工有限公司在内的一批拥有驰名商标的企业慌了。“不能以‘驰名商标’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那我们印刷好的产品包装怎么办?”“我们今年才投入了那么多钱在‘驰名商标’的广告宣传上,这些钱都打水漂了?”……
    正当企业不知所措之时,市工商局的提醒短信让商家吃了定心丸。“原来还有大半年时间可以使用印好的驰名商标包装袋,可以减少一些损失,工商部门的提醒真是及时雨呀!”中化萧山涪陵化工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悬着的心渐渐平复下来。
    据市工商局商标处负责人介绍,新《商标法》“禁止以‘驰名商标’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的条款对广大驰名商标企业事关重大,企业的担忧也牵动着工商部门的心。为此,市工商局要求各区县工商局及时通过短信提醒辖区驰名商标企业做好应对措施,同时引导企业正确认识驰名商标的法律本质,提醒和督促企业对已经使用“驰名商标”字样的商品包装、容器、广告宣传等进行清理,在新《商标法》实施前的8个月内尽快进行调整,避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同时,我市各区县工商局还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培训班等方式,组织当地企业对新《商标法》进行学习,准确把握新《商标法》在方便申请人注册商标、厘清驰名商标保护制度、规范商标代理行为、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等方面的新变化,吃透法律精神,以便从容应对。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中国财经观察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中国财经观察网"。
2、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观察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sue@xsgou.com

网罗天下

投诉举报:sue@xsgou.com 在线投稿:tougao@xsgou.com 广告投放:ad@xsgou.com 商业合作:bd@xsgou.com
版权声明: 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互联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构成投资建议。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改正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 中国财经观察报·中国财经观察网www.xsgou.com (2012-2018)互联网ICP备案 中ICP备1200566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