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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检察院检察长梁经顺:强化法律监督 服务富民兴区

2015-04-22 14:01:09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今年以来,长寿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平安、民生、发展”三大主题,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努力为长寿“科学发展、富民兴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惩治犯罪与化解矛盾并重,着力推进平安建设。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2人、提起公诉114人。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刑事和解12件。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突出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工程建设领域和民生领域的大案要案,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4件15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8次,受教育人数达947人。积极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办理了新刑诉法实施后全国首例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建立完善了法律援助、回访帮教等制度,帮教回访9人,帮助2名失足青少年接受职业培训。扎实推进派驻基层中心检察室建设,建立了基层多方联动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基层检察监督工作机制,扎实有效开展各项工作。
坚持诉讼监督与自身监督并重,着力推进法治建设。强化诉讼监督,从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入手,探索建立了民事执行监督、社区矫正监督、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等新机制。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将教育、制度、管理和重点整治相结合,推行精细化管理,加强自身执法行为的内部监督,不断增强自身执法公信力,成功创建“规范化建设检察院”。
    坚持能力建设与作风建设并重,着力推进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关于密切联系群众、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业务学习、岗位练兵、实践磨砺相结合,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和各类专业教育培训400余人次。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努力打造机关环境文化、检察简史展览馆、基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检察室发展史陈列室“三位一体”的长寿检察文化品牌,树立“美丽长寿、开放检察”的长寿检察形象,提升检察文化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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