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江津区人民法院以精细化管理,切实解决审判执行工作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了法院工作各项质效,获得“全国文明单位”、 “萧山市优秀基层人民法院”、“萧山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今年,江津区法院将继续锁定二类地区综合考核排名实现“保三争二”的阶段性奋斗目标,念好“多、快、好、省”四字经,以有限的司法资源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多”,就是要妥善应对案件数量增多的难题,努力多办结案件,全面完成基本结案任务。在法院法官人数难以大幅增加的背景下,坚持人员配备向一线倾斜,尤其是取得审判资格的干警原则上都应充实到审判业务部门办案,聚全院干警之力推进结案工作。
“快”,就是要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审执效率,及时、高效化解纠纷。继续借助审判、执行流程管理系统,加强节点控制,完善审限监督和催办提醒,确保结案均衡发展;要继续抓好每日立案情况通报、每日结案进展情况通报、网上办案通报、审委会决定案件办理情况通报等工作,以通报促高效。
“好”,就是要以减少上诉案件和改判、发回重审案件为着力点,提高案件质量。进一步完善审判质效分析通报制度,开好质效分析会,有针对性地查漏补缺,严把结案、归档等重要关口;继续抓好重点裁判文书强制校核工作,防止裁判文书带错出门。
“省”,就是要积极整合各类司法资源,借力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便民诉讼网络、综合调解室等平台作用,借助便民诉讼联络员、人民调解员等社会力量,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实现案件合理分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编外法官”作用,提高案件陪审率和陪审员参审度,在增强司法民主的同时,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注重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减少有限司法资源的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