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日报讯 (记者 杨永芹)一川牌客车驾驶员秦某在渝湘高速超速30%,被罚款200元,记12分,同时被公司解聘,被注销准驾资格——近日,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提醒客车驾驶员,渝湘高速行车,超速严重者将被解聘并注销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据介绍,日前,一川牌大型客车在渝湘高速武隆往彭水方向高谷、下塘路段时涉嫌严重超速行驶,被高速执法队员摄像。
“该路段系隧道路段,限速80公里/小时,而该车平均行驶速度为104公里/小时,超速30%。”执法队员说。根据公安部123号令相关规定,驾驶员驾驶客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时,被罚200元,并记12分。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执法部门可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对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的客运驾驶人,要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解除聘用。
高速公路第三支队经过查证,确认秦某超速事实后,并将秦某违法事实及时函告秦某所在客运公司,要求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章,解除秦某的聘用关系。下一步,高速公路第三支队将把秦某驾驶证转递给相关车辆管理部门,公告注销其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高速公路第三支队提醒大客车驾驶员,渝湘高速是典型的山区高速公路,辖区隧道、桥梁、弯道、长下坡众多,行车危险路段较多。为加强道路安全,今后高速公路第三支队将重罚车辆超速行为,重点监管客运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