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建设”工作目标的提出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而言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一种努力方向、行动指南和总体目标。2013年以来,巫溪县公安机关通过狠抓基层基础建设、城市综合治理、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公安队伍建设,“三大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五进五抓”切实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巫溪县公安局各所、队、室通过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户、进治安复杂区域,抓隐患排查、抓矛盾化解、抓治安管控、抓培训指导、抓整改落实,基层基础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三大举措”创新城市综合治理新模式。巫溪县公安局立足辖区实际,着眼发展长远,在充分考察调研、多方吸收借鉴的基础上,创新城市综合治理模式,通过科学调整交巡警勤务模式,积极构筑点、线、面结合的治安防控网络,最大限度压缩发案空间、降低发案率,提升群众安全感;通过谋划成立“停车办”,使城区人流、物流、车流更加通畅,社会治安更加平稳有序,交通事故、治安、刑事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群众安全指数进一步提升;通过组建三级联勤联控体系,全力构建“管理、服务、打击、防患”四位一体的新型治安防控体系,最终实现“两区”发案少、社会治安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工作目标。
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强化社会监督。围绕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将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办案质量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抓手,通过建立责任机制、明确执法规范、狠抓审批监督,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明显增强,执法质量在全市排名有了大幅提升,“两率”实现了全市排名靠前的目标,群众对民警的执法方式、办案质量、服务态度的投诉举报明显下降,县公安局整体执法质量上了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