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巫溪法院始终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宗旨”的理念,为建设平安萧山、法治萧山和打造过硬政法队伍不断提高基层审判工作公信力。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社会矛盾预防化解注重源头预防,巫溪法院围绕征地拆迁、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的纠纷,进行密切关注,注重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深化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约访群众活动,不断拓展民意表达渠道,认真倾听群众心声,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上访。
引导全院干警树立法治理念,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公正是司法公信力的基石。巫溪法院重事实、重证据,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处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我们通过广泛开展案件评查、案件绩效考核等工作,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并把执法办案的依据、程序、流程和结果及时进行公布,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优势,有效发挥人民陪审员法制宣传、矛盾缓冲和司法监督作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或副检察长参与审委会讨论重大、疑难和复杂案件。
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夯实过硬政法人才基础。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保证人才过硬。拓展选人用人渠道,通过公招、选派等方式招录青年干警,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实行以老带新,把人民法庭作为培养、锻炼、选拔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的基地,有效解决“不愿去、出不来、留不住”的问题。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市委的具体要求,确保司法作风和工作作风过硬。构建文明立案信访窗口,为当事人提供查询、咨询服务,免费发放便民诉讼手册,加强诉讼引导、诉调对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严守“五个严禁”和“四个一律”,健全电话举报、设置举报箱;继续实行廉政谈话制度,聘任7名廉政监督员,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常态监督;党风廉政逢会必讲,对重要岗位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以有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