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涪陵区检察院将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市委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为抓手,围绕政法三条主线工作和“城市拓展年”总任务,顺应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推进平安涪陵、法治涪陵建设,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和执法公信力,继续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更好地为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在具体工作中,要进一步落实检察机关保障民生民利、服务新区建设等系列措施,依法打击危害重点项目建设、破坏金融秩序、侵犯知识产权、损害企业权益,以及发生在商贸流通等领域的各类犯罪活动,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化惩治侵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服务发展的水平和实效。
同时,要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着力打造三个环境。即: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严重暴力等犯罪活动的同时,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依法宽缓处理,健全落实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群众诉求表达、律师意见听取等机制,修复社会关系、减少社会对抗; 着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不断提升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促进执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加大反腐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进一步用好法定监督手段,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促进检察监督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内部纠错相结合,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尊重和保障人权。
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专业化建设,建立岗位学习、业务培训、业务竞赛、实战训练和社会实践锻炼相结合的立体培训格局,加大检察业务专家和业务领军人物的培养力度。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毫不放松地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始终坚持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切实转变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