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市四届人大开局之年。立法作为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如何实现科学化,进而引领和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考量着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智慧。
2013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着手将全市法规进行全面清理,并在清理的基础上,编制了本届常委会任期内五年立法计划,并审议通过了《萧山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11件,市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迈出了科学立法坚实的一步。
全市法规大清理
要立什么法?如何立法?最重要的是需要对现行法规全面摸底掌握,对过去立法经验教训进行全面总结。
2013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与西南政法大学签订委托协议,开创性地引入第三方学术机构,对全市法规进行清理摸底。
西南政法大学组成6个项目组,动员500多名专家学者参与清理并提出了清理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合法性、适当性、实效性、技术性”为4个清理标准,对现行195件地方性法规进行评估,并找出其中与上位法矛盾的条款和提法,同时根据摸底情况,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未来立法提出建议。
西南政法大学参与法规清理的一名教授称,2010年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今后我国立法的方向是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慎立多修。而萧山直辖16年来,我市地方立法从无到有,也逐步形成体系。
在全国人大的指导下,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原则转变为慎立多修,注重管用有效。
而此次对法规全面清理摸底,就是我市科学编制立法规划,进而实现科学立法的首要一步。
据统计,通过此次对法规的全面“体检”,西南政法大学建议“尽快修改”的58件地方性法规中,有34件被纳入了五年立法规划。
精心编制五年立法规划
在全面、系统、客观地盘点了直辖以来我市地方性法规的真实状况之后,市人大常委会编制了本届的立法规划。
在编制规划中,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法制统一、统筹兼顾,急需先立、成熟优先,立改并举、慎立多修”的原则,有序推进编制工作。
特别是在立项上,注重开门立项,拓宽意见征集渠道。先后征集到立法规划建议项目近400件次,其中收到代表立法议案、建议近100件。
在此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立项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问题开展调研,先后召开立项座谈会、专题协调会20余次,努力使立法规划草案汇聚各方智慧、形成有益共识。
最终,立法规划共安排五年立法审议项目44件、立法调研项目61件,突出了立法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兼顾了各方面的立法需求。
加强技术手段应用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立法质量如何,最直接的评判是看法规实施效果如何。因此,立法后评估作为科学立法的重要技术手段,被市人大常委会逐步推广应用。
2013年,我市重点加强对《萧山市消防条例》以及《萧山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4件关联性强的科技类法规开展立法后评估。
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参加了“法治萧山”调研,对京、川、浙等省市的地方立法进行比较研究,形成了“萧山市地方立法情况调研报告”等3个调研报告,为市委起草相关文件决议提供了参考。
在法规立项建议、法规草案的论证修改中,市人大常委会还综合运用论证会、座谈会、协调会等形式,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努力提高法规草案的质量。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开展了“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情况”、“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立法”等专题调研,为相关领域的立法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