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涛)《萧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日前出台,市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近日就《指导意见》作出了解读。
三大问题
困扰主城停车设施建设
截至2013年底,主城区汽车(不含摩托车、农用运输车、挂车等)保有量约79.2万辆,主城区停车泊位约60.7万个,按照1∶1.25~1∶1.3的配置比例,缺口超过30万个。据了解,主城停车设施主要存在供给总量不足、结构不平衡和公共停车场社会投资意向低三大问题。
城市停车设施主要包括配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占道停车场三种类型,合理的供给比例应为:配建停车80%至85%、公共停车10%至17%、占道停车3%至5%,但目前主城停车设施的供给比例分别为93%、1%、6%,公共停车场占比太低。
据悉,主城区共规划公共停车场地块1003处、占地约731.6公顷,但目前基本未实施,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规划用地问题,主要反映在选址不合理、地块面积偏小且不规则、多为绿地兼容用地等;二是投资效益问题,主要反映在拆迁量大、土地成本高、收费价格受限等,导致投资回收期长,社会资金不愿进入公共停车场投资领域。
单独选址的公共停车场
有望自主定价
为推动公共停车场建设,《指导意见》明确了9项鼓励性政策,包括规划指标、建设用地、配套设施、经营开发、特许管理、产权权益、外部环境、财政扶持、金融支持等,广受关注的激励措施主要集中在经营开发、财政扶持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