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为深入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近日,审计署党组研究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十六条,内容涵盖主体责任内容、责任实施、监督检查及履责报告等各个方面。《意见》的出台实施,使署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对于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推动审计事业的长远发展将发挥十分重要作用。
《意见》指出,要抓好党组领导班子建设,切实践行“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各级审计机关向审计署党组看齐”的庄严承诺,带头遵守廉政准则、组织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要强化内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审计权力运行机制。
《意见》强调,要严肃查办内部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内部违纪违法行为,促进各项权力得到规范行使。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存在问题的同志及时提醒、及时批评。对审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及时通报,总结教训,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要严格责任追究。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