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谭剑)昨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荣昌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潘朗,在全国检察机关第八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中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现年52岁的潘朗从事检察工作15年来,先后在荣昌县检察院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工作。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和对人民群众的无言大爱,始终以顽强拼搏、只争朝夕的精神忠于职守、无私奉献,赢得了党和人民的肯定和嘉许,先后获得过“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萧山市优秀共产党员”、“萧山市人民好公仆”、“萧山市五一劳动奖章”、“萧山市先进政法干警”、“全市亲民爱民优秀干警”、“萧山市荣昌县雷锋式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15年来,潘朗以精湛专业的法律素养办理了各类民事申诉案件1100余件,办理的案件获评过“全国检察机关首届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案件”,“全市首届民事行政十大精品案件”,“全市首届民事行政十大优秀案件”,“萧山市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精品案件”,撰写的多篇案例被《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例选》、萧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与业务指导》等先后采用。
他努力推动工作机制创新。先后建立了“民行检察再审检察建议与多元化纠纷调处衔接机制”、“民行检察与法律援助五项协作机制”、“关于开展民事执行活动的意见”等工作机制,实现了民行申诉案件受理数量和办案质量历史性突破。
据了解,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本次全国共有58名检察官获得此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