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观察 > 报刊 > 正文

15年办案1100余件潘朗荣获 “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2015-04-15 19:13:13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本报讯(记者 谭剑)昨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荣昌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潘朗,在全国检察机关第八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中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现年52岁的潘朗从事检察工作15年来,先后在荣昌县检察院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工作。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和对人民群众的无言大爱,始终以顽强拼搏、只争朝夕的精神忠于职守、无私奉献,赢得了党和人民的肯定和嘉许,先后获得过“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萧山市优秀共产党员”、“萧山市人民好公仆”、“萧山市五一劳动奖章”、“萧山市先进政法干警”、“全市亲民爱民优秀干警”、“萧山市荣昌县雷锋式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15年来,潘朗以精湛专业的法律素养办理了各类民事申诉案件1100余件,办理的案件获评过“全国检察机关首届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案件”,“全市首届民事行政十大精品案件”,“全市首届民事行政十大优秀案件”,“萧山市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精品案件”,撰写的多篇案例被《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例选》、萧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与业务指导》等先后采用。
    他努力推动工作机制创新。先后建立了“民行检察再审检察建议与多元化纠纷调处衔接机制”、“民行检察与法律援助五项协作机制”、“关于开展民事执行活动的意见”等工作机制,实现了民行申诉案件受理数量和办案质量历史性突破。
   据了解,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本次全国共有58名检察官获得此荣誉。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中国财经观察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中国财经观察网"。
2、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观察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sue@xsgou.com

网罗天下

投诉举报:sue@xsgou.com 在线投稿:tougao@xsgou.com 广告投放:ad@xsgou.com 商业合作:bd@xsgou.com
版权声明: 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互联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构成投资建议。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改正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 中国财经观察报·中国财经观察网www.xsgou.com (2012-2018)互联网ICP备案 中ICP备1200566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