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要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检查、联合检查、明察暗访、调取监控录像记录等多种方式进行三个重点检查。一是重点检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是否在用户在场的情况下,当面验视交寄物品,核实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寄递的物品,以及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是否与寄递详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一致等;二是重点检查依照国家规定需要用户提供有关书面凭证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是否要求用户提供凭证原件,并进行严格核对等;三是重点检查用户拒绝验视、拒不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拒不提供相应书面凭证或者不按照规定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是否坚决不予收寄等。通知要求,对于检查中发现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或者违反规定收寄禁限寄物品的,经查证属实,一律依据《邮政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作出严厉处罚,该停业整顿的必须停业整顿,该吊销许可的坚决给予吊销。
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完善相关制度和管理措施,坚决将禁寄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