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3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日前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意见》要求,规范师德惩处,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意见》指出,通过制定出台《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明确教师不可触犯的师德禁行行为,对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直至开除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对教师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者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意见》强调,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将师德建设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建立师德年度评议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并建立行之有效的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将违反师德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