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与玫瑰,两种瑰丽的花朵,组成了一个很好听的人名——梅玫,她是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干警、“莎姐”办公室副主任,也是大渡口区“莎姐”青少年维权岗的核心成员,她把自己的青春奉献给了自己钟爱的工作。
2004年,大渡口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增加,并对未成年人帮教工作进行了初步探索。梅玫作为未成年人案件的主要承办人员,发现未成年人失足前的懵懂、失足时的后悔、失足后的自卑,不是简单的就案办案所能改变的。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延伸到事前和事后,通过事前预防,尽可能减少未成年人犯罪,通过事后帮教,使失足的未成年人能正常回归社会,显得极为重要。
通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和积累,2006年,大渡口区检察院正式成立了由梅玫等7名检察官组成的“莎姐”青少年维权岗。他们在大渡口区检察院的网页上增加了“未检之窗”和“一米阳光”栏目,通过写博客、写办案心得、上传照片等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还设置了留言板,方便未成年人及其家长与干警沟通。至此,一个个由检察官担任的知心“莎姐”深入到了未成年人的生活中。
2007年,梅玫与“莎姐”们编绘《莎姐讲故事》丛书。在书中,“莎姐”表达了希望能够帮助未成年人的真挚意愿,通过一个个故事向孩子们讲述着法律知识。并且公布了“莎姐信箱”和“莎姐热线”,力求与未成年人建立起长期有效的联系渠道。
每年,梅玫都会带着《莎姐讲故事》到学校,给同学们进行案例讲解。渐渐地,这个说话轻言细语、讲故事生动有趣的大姐姐,得到了同学们的喜爱和信任,他们开始给梅玫打电话、发邮件,与她分享自己生活中的小烦恼。每次收到同学们的来信,梅玫也都会耐心细致地回复。
2009年大渡口区检察院设立了“莎姐谈心室”,梅玫任谈心室的心理辅导员。谈心室成立以来,梅玫和“莎姐”们共为80余名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谈心解惑,取得了较好的心理矫治效果。“梅玫姐姐,你一个素不相识的人都对我这么好,我还有什么理由去做一些危害社会又损人不利己的事呢?你的话深深地感动了我,让我明白了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不是金钱,而是亲情、青春和自由。”这是一名未成年犯写给梅玫的信。这名未成年人在梅玫的开导和鼓励下,重新找回了人生的方向。
通过“莎姐”们深入细致的工作,大渡口区未成年人发案率连续下降,“莎姐”也被越来越多的市民广为知晓,逐渐从大渡口区检察院的品牌发展成为全市检察机关的品牌。对于接下来的工作,梅玫充满热情和信心,她说:“每一个孩子背后都有一个故事,每一个孩子都是带着善良来到人间,他们不小心走岔了路,我所要做的,就是不离不弃的牵着他们的手,把他们带回正途,或许路途艰辛,但是我一定不会放弃。”
通讯员 梁小燕 记者 蒲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