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唐孝忠)我市将再取消一批行政审批项目。近日,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该意见将重点清理投资、社会事业、非行政审批这3个领域的项目。能由市场机制调节的,坚决放给市场;应由企业自主决策的,一律交还企业;能由社会组织解决的,移交社会组织;应由政府承担的,切实履行职责。
该意见指出,对投资领域的项目清理,除关系经济安全、涉及整体布局和影响资源环境的项目需要批准或审核外,其他项目原则上由投资主体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在社会事业领域,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精简力度,放宽社会和私人资本进入限制,打破垄断,扩大开放,公平准入,鼓励竞争。在非行政许可审批领域,认真清理部分区县(自治县)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利用规范性文件对公民、企业或其他组织提出的要求和限制性规定,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按法定程序设定的登记、备案、年检、监制、认定、审定等管理措施,一律予以取消。
今后,必须严格依法设定行政审批项目。该意见称,对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的审批项目,要公开听证或专题论证,广泛听取公众特别是管理相对人意见。建立健全行政审批项目动态评估机制,对行政审批实施情况要适时进行科学的评估论证,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审批项目,要及时依法调整或依法定程序向设定机关提出调整建议。严禁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部门擅自设立行政审批项目或改变审批方式和条件。
该意见要求,要建立和完善市、区县两级行政审批项目库。健全完善《市级行政机关行政审批项目库》并加强动态监管。各区县(自治县)依照市级项目库全面清理现有行政审批项目,形成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后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再统一清理和规范,编制出《萧山市区县(自治县)行政审批项目通用目录》,消除长期以来各区县(自治县)相同审批项目名称不同、标准各异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