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启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5月30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汇报会上,市老龄办的汇报材料显示,我市的人口老龄化问题不容忽视,敬老爱老氛围不浓。各界呼吁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进一步维护老年人权益。
我市老龄化呈现四大特征
据统计,2010年底,我市年满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达538.92万人,人口老龄化程度居全国第六位。
1995年以来,我市老年人口增长迅速,截止去年底,我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6.44%,比2009年增长5.05%;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69.3万人,占总人口的2.11%。据市老龄委报告介绍,我市老龄化呈现四个特点:2006至2010年,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增加近百万人,平均每年增加20万人左右,增长率达4.2%,绝对数量不仅大,且这种增速还将在一段时期内保持;2006至2010年,80岁以上老人增长20%,高龄老年人比重提高;目前,我市的老年人空巢化已达50%以上,其中,部分农村老人空巢化高达70%,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十分突出;全市的老年人中,农村老年人就占了三分之二,农村所占比例大。
城乡老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近年来,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水平大幅度提高,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基本建立,2010年末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570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达到每月1481元,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上。截至去年,我市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城乡老年人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10年,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625万人,基本实现城乡老人“应保尽保”,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标准化率分别达到41.8%和42.5%,老年人就近就医条件大幅度改善。全市有养老机构1297所,社区托老所和日间照料中心200多个。广泛开展老年文体活动和发展老年教育,据统计,全市建成老年活动中心(站、室)7183所,参加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的城市老年人超过25万人。
应对老龄化准备不足
尽管我市在老年人权益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市老龄委认为,但仍有四方面问题:
据了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加剧了老龄问题的严峻性,老年经济供养、为老服务、老龄事业的发展与老龄化问题之间的矛盾凸显,老年维权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空巢(留守)老人社会服务、农村老龄问题、老龄产业发展等还缺乏有力的法律制度支撑保障,与之相适应的老龄战略对策研究未能及时跟进,从物质、精神、制度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对人口老龄化的全方位准备不足。
我市各区县老龄办设在民政部门,少数老龄办还归并在民政部门相关科室。而且,部分区县老龄办只有1-2名兼职人员,经费少的仅有1-2万元。老龄机构健全的区县,老年人维权力度较大,但老龄机构薄弱的区县,则出现优待政策不落实、养老服务工作滞后等问题。由于各地老龄事业发展不平衡,造成了执法过程中的地区差异,不利于构建公平、共享、和谐的老年维权社会环境。
部分区县对老龄问题认识,未从全局、民生、社会和谐稳定高度,将老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各个涉及老龄问题的部门配合协调不够,老龄工作资源未得到整合,未能更好地为老年人办好事实事。一些单位和社会组织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落实不到位,维权自觉性不高,侵犯其权益行为仍时有发生。
截止2010年底,全市已有城乡养老机构1297所,床位10万张,平均每百名老人仅占1.89张,如渝北区桂湖老年公寓只有300张床位,而目前已有上千人登记排队,可见机构养老一床难求。全市建有老年大学(学校)999所,在校人数22万多人,一座难求问题凸显。全市建有老年活动站(中心或室)7584个,而参加活动的老年人有146万人,现有的老年活动场所和设施严重不足,影响到老年人健身、娱乐等活动。
建议修法以强化社会管理
据预测,到2015年,我市老年人将占到总人口的两成,到2036年,每3人中就有1名老年人。市老龄委报告认为,强化老年人社会管理、倡导积极健康的老龄理念,是科学应对老龄化的重要举措。因此,建议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增加对老年人社会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规范和发展老年群众组织、管理老年社会服务、化解涉老纠纷和矛盾等,其中,重点规范老年服务机构行为,引导其健康有序地发展,使其成为老龄工作的补充力量。
空巢化日益严重,传统的家庭赡养模式面临挑战,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一些拒不赡养老年人的违法行为界定较为模糊、责任追究不明确或惩罚力度不够,操作性不强。因此,市老龄委建议修订完善包括精神赡养在内的家庭赡养制度,量化、细化家庭赡养义务,并设置相应的惩罚条款。
同时,应健全老龄工作机制,形成老龄委统一协调、成员单位协同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人人关心支持上下贯通的“大老龄”工作格局。市老龄委建议,建立老龄事业经费的自然增长长效机制,保障老龄工作经费。在这次执法检查中,应将老龄事业经费问题列入执法检查监督内容。
记者 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