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萧山能投集团董事长冯跃昨日针对我国信访工作制度在实践中缺乏有力法律保障的问题,建议加快立法进程,尽快制定出台《信访法》,以有效破解信访工作改革发展中的根本矛盾与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诉求,促进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实现健康有序的发展。
近年来,信访的负面新闻不断增多,“信访不信法”、“以访压法”等不和谐现象极大影响了社会公平、和谐稳定,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甚至影响了国家的对外形象。“当前,我国虽然制定和实施了信访工作方面的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但至今没有全国性的法律。”冯跃说,现有规章位阶不高、约束力不够,有的过于原则、操作性不强,且没有整合为一个有机整体,制约了信访制度的健全完善。
“实现以法治化为目标的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理顺各类信访的处理渠道、树立司法的最终裁判权威,应当是信访走出制度困境的根本出路。”冯跃建议,通过立法推动,最终实现我国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的法制建设;明确各方责任,确保信访问题的处理过程公平公正,增强法律对违法信访的惩处力度。他提出通过立法,确立信访工作的具体内容、流程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具体包括:通过立法,明确信访工作职权职责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基础性作用。应当尽快出台统一的《信访法》,对信访工作机构的组织、管辖、职权、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提供依法处理各类信访事项的法律依据,为信访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通过立法,规范依法处理信访事项的流程与责任。需通过国家立法明确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机关单位、企事业组织受理办理信访事项的权利义务,带动相应信访工作法规制度的健全完善,提升信访工作机构的权威性。应通过信访立法建立有法可依的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以法律形式明确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渠道,切实“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通过信访立法“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
通过立法,约束信访群众的信访行为,实现依法信访。一是要规范信访秩序,依法处理违法信访行为,为信访工作特别是依法查处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法律支撑。二是针对群众在信访活动中的常见违法犯罪行为,逐项明确处理依据和处罚方式,并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管辖受理、证据收集、现场处置和协调联动机制等问题予以明确。三是明确责任主体,增强规范秩序的操作性和实效性。为切实解决好实际工作中机制制度不健全,职能职责不清楚,协同配合不合拍,打击处理不到位等问题,通过立法明确有关部门的责任,增强取证意识,强化快速反应,及时收集固定证据。
记者 舒楚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