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唐孝忠 张柳妞 朱颂扬)1月21日上午,在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上,提交审议的《关于萧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指出,截至大会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1月20日15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10名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49件,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议案5件,共计54件。建议将其中的47件作为议案立案办理,其余7件没有立案的转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
该报告指出,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积极向大会提出议案。这些议案,主要有三方面的特点:
议案提出准备充分。在“密切联系群众、推动富民兴渝”代表主题活动中,代表们积极参加视察调研、检查监督、联系群众等活动,深入了解社情民意,认真酝酿提出议案,反映了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愿。
议案内容重点突出。代表们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落实“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总任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等重点工作提议案,着力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和人大工作开拓创新。
议案质量普遍较高。所提议案全部为法规案,选题切合实际,要件符合规定,方案比较具体。
1月20日下午,在市人大各专委会审议的基础上,当晚,大会秘书长会议对代表议案进行了汇总分析,认为没有需要列入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建议将其中的47件作为议案立案办理,其余7件没有立案的转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
大会秘书处建议将47件议案分别交市人大有关专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