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进城务工人员,由于收入较低,为城市作出贡献,但又买不起租房。近年来,市政府大力发展公租房建设,解决了其后顾之忧。但是,一些住进公租房的人,或转借、转租公共租赁住房,或改变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居住用途等违规、违约行为,给公租房的管理带来困难。
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市人大代表刘红斌建议应建立公租房强制退出机制,尽快出台《公租房准入清退实施细则》,实行街道、区房管、民政及市住房保障部门“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制”。另外,公租房管理应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申请人信息,住房保障、民政、财政、监察部门牵头组织,每年对租房者进行一次核查,结果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那些群众反映经查实和保障部门自己查明的包括转租、改变使用用途用于盈利、违法违规占用公共面积违章搭建等,无条件适用强制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