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观察 > 报刊 > 正文

民进萧山市委:废止劳教制度后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

2015-04-22 11:13:20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民进萧山市委:废止劳教制度后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

    在本次“两会”上,民进萧山市委提出关于废止劳教制度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
    民进萧山市委的建议认为, 近年来,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多地还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如健全工作网络,开展联合督查,实现GPS定位管控等等,但还不成熟、不完善,还不能完全满足纷繁复杂的社区矫正工作需求。主要体现在: 
    社区矫正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从国家立法来看,缺少专门的《社区矫正法》,与非监禁刑罚执行相关的内容零星分布在《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的只言片语中,条款本来就少。就地方性法规来看,《萧山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暂行办法》还比较笼统,缺乏可操作性;社区矫正队伍力量薄弱,影响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社区服刑人员下落不明查找难,档案资料收集不齐,矫正对象人数统计不准,造成漏管、脱管现象。
    为此,民进萧山市委建议, 加快社区矫正工作立法进程。相关部门应加快立法进程,赋予社区矫正机构、专职矫正工作队伍执法主体的地位和资格;同时适时将原适用劳教制度的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纳入社区矫正范畴,对其实行教育改造;建立社区矫正专职队伍,严格审前调查程序,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实行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整体联动机制,全面调查、准确评估拟矫正对象社会危险性和再犯罪可能性,就拟矫正对象是否适用社区矫正提出建议,有效实现审、矫工作的无缝对接,同时也为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奠定基础;新入矫正人员在交付执行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见人建档”原则进行审核、交接; 建立社区服刑人员报到打卡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发生脱管、漏管等问题。

记者 陈晓容 杨雪 饶果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中国财经观察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中国财经观察网"。
2、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观察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sue@xsgou.com

网罗天下

投诉举报:sue@xsgou.com 在线投稿:tougao@xsgou.com 广告投放:ad@xsgou.com 商业合作:bd@xsgou.com
版权声明: 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互联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构成投资建议。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改正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 中国财经观察报·中国财经观察网www.xsgou.com (2012-2018)互联网ICP备案 中ICP备1200566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