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次“两会”上,民进萧山市委提出关于废止劳教制度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
民进萧山市委的建议认为, 近年来,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多地还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如健全工作网络,开展联合督查,实现GPS定位管控等等,但还不成熟、不完善,还不能完全满足纷繁复杂的社区矫正工作需求。主要体现在:
社区矫正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从国家立法来看,缺少专门的《社区矫正法》,与非监禁刑罚执行相关的内容零星分布在《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的只言片语中,条款本来就少。就地方性法规来看,《萧山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暂行办法》还比较笼统,缺乏可操作性;社区矫正队伍力量薄弱,影响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社区服刑人员下落不明查找难,档案资料收集不齐,矫正对象人数统计不准,造成漏管、脱管现象。
为此,民进萧山市委建议, 加快社区矫正工作立法进程。相关部门应加快立法进程,赋予社区矫正机构、专职矫正工作队伍执法主体的地位和资格;同时适时将原适用劳教制度的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纳入社区矫正范畴,对其实行教育改造;建立社区矫正专职队伍,严格审前调查程序,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实行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整体联动机制,全面调查、准确评估拟矫正对象社会危险性和再犯罪可能性,就拟矫正对象是否适用社区矫正提出建议,有效实现审、矫工作的无缝对接,同时也为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奠定基础;新入矫正人员在交付执行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见人建档”原则进行审核、交接; 建立社区服刑人员报到打卡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发生脱管、漏管等问题。
记者 陈晓容 杨雪 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