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法院坚持把基层组织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基础性工程,进一步深化党的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使党建工作成为“增强公众安全感、提升司法公信力、提高群众满意度”的强大思想动力和组织保障。
抓建设。做到把组织工作与全院其他中心工作同计划、同落实、同考核,实现组织工作的“三有”:一有健全的组织领导。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个支部经常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有较好的活动阵地。有专门的党组会议室、支部办公室和活动室并及时考虑设施的递进与更新。三有基本的经费保障。确保每年用于组织党建工作有专项经费,每年专题研究1~2次实施党员教育培训和组织开展党员活动的工作安排。
抓管理。一是强化作风管理。要求每位干警在纪律作风方面做到“五个必须”:即禁止的行为必须记住,明确的任务必须完成,庭审的规范必须照办,拖沓的作风必须克服,违纪的同志必须处理。二是强化审判管理。采取质效指标月例会、庭长办案指标缩减等措施推进审判工作常态化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实现“案结事了”。三是强化服务质量。大力开展便民诉讼网络建设,全面推行民事案件对外委托调解工作。与县司法局制定了《关于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实施办法》,力争群众打官司不出村,努力使矛盾化解在基层。
抓教育。以“思想文化时时学、业务能力天天练、重点工作全员大培训”的思路强调教育培训,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进行党员教育活动。每年年初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做到日常学习“三有一新”:有读书笔记、有工作日记、有心得体会、知识得到更新;专业培训“三有一带”:有考核、有奖励、有待遇,带头成为业务骨干。营造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带动全院干警业务素质的提高。
抓结合。坚持“与推进工作重点、提升审判质效、切实解决群众矛盾”相结合,认真抓好党建工作。切实强化信息化建设,院长带头利用数字化法庭审案、党员干部必须带头适应网上办案形式,做实信息化建设工作。调整“院长接待日”,实行院长工作日全天候接访;实行全院干警带案下访等措施,着力消化了大批涉诉信访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