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日报讯 (记者 杨永芹)黄某用借来的车,通过“易到用车”打车软件搞非法营运,被交通执法人员给予3万元行政处罚。12月23日,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提醒市民,喜欢用打车软件打的市民要当心:滴滴打车、快的打车、易到用车、美国“Uber”(优步)等打车软件推出的“专车”,有可能是“黑车”,目前我市已经对利用打车软件从事非法营运的“黑车”进行整治。
11月28日11时,被给予处罚的黄某驾驶一辆丰田凯美瑞轿车,在菜园坝汽车站附近跑“黑车”,被直属支队执法人员捉了个现行。执法人员调查获悉,乘客用的是“易到用车”打车软件。该车只行驶11公里,车费却高达64元。事实上,若乘坐出租车,这11公里车费只需20多元。而黄某还不是车主,他是假冒他人信息登记注册的。
据介绍,驾驶员黄某刑满释放不久,无固定的职业,听朋友说可以通过“易到用车”打车软件载客挣钱时,便借来这辆车子揽客。考虑到自己的犯罪前科,黄某便用他人身份信息冒名报名,没想到成功应聘上“专车”司机一职。
直属支队称,从他们最近的调查摸底来看,一些打车软件推出的“专车”服务,对外虽称“1+1+1”模式(打车软件服务平台负责叫车接单,汽车租赁公司出车,第三方劳务公司派司机),但实际上,大多是个体私家车下载商业打车软件后,非法挂靠在未取得备案许可的汽车租赁公司名下,变相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私家车、挂靠车利用信息平台开展专车服务,属变相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黑车’)。”直属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他们已经对打着“专车”旗号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进行了查处,共查扣变相从事非法营运的奥迪A6L、别克君威、丰田凯美瑞等私家车、挂靠车7辆。
据介绍,这些“黑车”将面临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