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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便民诉讼推出“保姆式”服务

2014-04-02 08:56:34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诉前可咨询 诉后有答疑

本报讯 (记者 何清平)庭审现场,当事人实在到不了庭怎么办?4月1日,记者从大渡口区法院获悉,该法院采用了QQ视频庭审方式,对一起原告本人未出庭的离婚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在保障当事人基本程序权利的基础上,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大大方便了涉诉群众并节约了司法资源。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必须出庭应诉,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的,即使有委托代理人的,亦应提交离与不离的书面意见。但本起案件的当事人,一方是旅美华侨,一方是经常跟货轮出海的船员,双方的出庭时间难以确定。为尽快化解双方纠纷,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该区承办法官以QQ视频方式审理了此案。

“这是我们实施便民举措的一个创新。”该区法院工作人员表示,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法院创新服务举措,通过诉前、诉中、诉后“保姆式”服务,为群众诉讼提供方便。

在诉中,除了可QQ视频参加庭审,对于行动不便的病人、残疾人等,合议庭还直接送审到病房到家;针对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案件,则开展长期的巡回法庭制度,直接将法院搬到事故现场、设在民政局,让群众当场即可解决矛盾纠纷。

而在诉前,实行院长、庭长、审判法官每天到诉讼服务中心“坐班”接待群众制度,“不清楚是不是该采取诉讼手段的,都可以来咨询。”该工作人员表示,坐班法官会根据纠纷性质、标的额大小给群众提出建议,小的纠纷就地调解,一般纠纷实行小额速裁减轻群众负担,较大的纠纷再引导立案进入诉讼程序。今年以来,仅在诉讼服务中心立案调解的纠纷就有63件;小额诉裁判决 42件,最快结案仅7天,极大减轻了百姓负担。

诉讼结束,如群众有疑虑,还有“售后服务”。一方面是实行判后答疑,由判案法官在诉讼服务中心坐班时,对当事人有疑虑的案件进行释法析理,化解矛盾;另一方面,由监察室牵头对案件进行回访,对已决案件征求当事人的建议意见,进一步提高审判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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