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观察 > 时政 > 正文

打通“最后一公里”服务群众零距离

2014-08-15 03:05:23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脚步迈向最基层、工作触角深入最基层、服务延伸最基层,自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开县检察院除了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外,坚持进社区、进农村、接地气,把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作为出发点,打通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服务群众零距离。

挽起裤管踏田坎,倾听群众心声

“检察院查贪污腐败的,跟平头老百姓有啥子关系?”

“新的村支两委上任,检察院能不能来‘上上课、敲敲钟’?”

……

今年3月,开县检察院成立了11个小组,分别在院领导带领下深入镇乡和部门,听取基层一线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

经过记录整理,共收到群众意见、建议20余条,涉及宗旨意识、职责履行、检察职能的延伸、职务犯罪的打击和预防、检察队伍建设等方方面面。

“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让我们深有感触。”开县检察院党组随即召开座谈分析会,要求把问题“晒”出来,把整改措施“亮”出来,把落实效果“传”出去,避免形成“夹生饭”。

鉴于群众普遍反映对检察职能不太了解,开县检察院在坚持定期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的同时,于4月中旬以真实案例拍摄制作了《醒世警钟》专题教育片。

同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5个“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奔赴各镇乡,加强检察职能宣传、普法教育及职务犯罪预防教育。

此外,“开县检察手机旬报”也紧锣密鼓地策划制作,与检察工作相关的信息通过手机可迅速传达给全县所有乡镇绝大多数干部和群众,覆盖人口可达到51.6%。

搭好台阶打开门,补上基层法律监督短板

“基层群众对一些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反映强烈,检务联络室、派驻检察室可以对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派出机构形成监督和制约,有利于提升党和政府公信力,维护基层政权稳定。”开县检察院检察长陈康说。

2014年以来,开县检察院通过完善和设立检务联络室、派驻检察室,把司法调研重点向基层延伸、把法律监督向基层延伸、把服务举措向基层延伸、把社会管理重心向基层延伸、把矛盾调处窗口向基层延伸、把法律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构建起集控告申诉、阳光检务、申诉听证、信息查询“四位一体”的“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等群众工作平台,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

针对“苍蝇式”腐败,该院召集农村村委干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不断强化村社干部职务犯罪打击力度,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

仅2013年至2014年7月,该院就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0件13人,分别占立案总数的30%、36%。

在查办职务犯罪过程中,该院干警深入基层,向群众讲解职务犯罪的相关知识,与群众谈心、交心的同时,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身边的职务犯罪,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积极性,增添基层法律监督力量。

同时,该院还开设举报电话,完善下访巡访、联合接访和检察长接访等制度,设立专门接待室,不论是上访、咨询,还是来院办事的群众一视同仁;进一步完善群众接待、大厅接访、帮扶困难和快速办理的诉求受理系统,畅通群众依法合理地表达诉求渠道;在案件管理中心设置电子显示大屏幕、自动触摸屏,公开检察机关执法过程、执法纪律和执法结果,便于群众查询;在控申接待窗口、办案大厅、领导约谈室等工作区加装电子监控系统,对办访办案办事行为全面覆盖。

立足本职干实事,严以律己有担当

“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这是开县检察院一直以来坚持的原则。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干部行为,锤炼干部作风,提升机关效能,切实解决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根据市检察院部署,该院从3月起进行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专项活动;监所检察干警深入开县精神卫生保健院,通过询问主治医师及护理人员,着重了解强制医疗案件的执行情况等,撰写的相关检察材料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的高度认可。

深化对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1—5月民事行政检察科向有关部门及单位发送检察建议6份,意见采纳率为100%。

该院依法严格执行证据制度,强化办案人员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意识,加强对实物证据和技术鉴定意见的审查。强化办案安全,全院组织开展“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从制度执行情况、硬件建设情况、重点环节部位安全防范情况等方面进行梳理,查找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

依法规范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完善举报线索管理机制、侦查决定报批制度和侦查行为监控机制。健全案件管理机制,成立案件质量管理小组,启动以改进执法作风、提高办案质量为重点的专项督察,对办结案件要求部门自身全面复查,案件质量小组分月、季度、年进行分类抽查,对抽查的情况及时全院通报,并将相关内容记录进入个人执法档案。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从这一角度,开县检察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把查找出来的七类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产生根源,并在全院公示,定出措施,限期整改,确保教育实践活动见到成效,真正做到两促进、两加强,切实提升检察公信力。本报通讯员 李远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中国财经观察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中国财经观察网"。
2、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观察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sue@xsgou.com

网罗天下

投诉举报:sue@xsgou.com 在线投稿:tougao@xsgou.com 广告投放:ad@xsgou.com 商业合作:bd@xsgou.com
版权声明: 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互联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构成投资建议。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改正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 中国财经观察报·中国财经观察网www.xsgou.com (2012-2018)互联网ICP备案 中ICP备1200566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