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镇司法所所长张玉银(左一)现场调解林业纠纷
【案例】
化解疑难案件 群众终露笑脸
“还是党和政府有办法啊,这么大的问题,今天总算是解决了,真不知道该如何感谢你们才好。”近日,彭水县新田镇马峰村一组、二组集体与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该组因增设矿山产生的占地补偿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由于涉及人数多,村民与厂方就赔偿金额达不成统一标准,双方情绪激动,迟迟不能解决矛盾。这起“疑难案件”很快引起了新田镇司法所所长张玉银的重视,他亲自带领工作人员来到实地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向村民了解情况,努力寻找化解纠纷的突破口。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干部们多次走村入户,与群众谈心,最终使矛盾得以化解。从有利于安定团结,有利于群众的生活生产出发,好言相劝,经过长达5个小时的艰苦调解后,双方态度逐渐缓和,双方达成了由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支付51万元赔偿金额的调解协议。双方签字后,该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当场一次性兑现,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
这是彭水县新田司法所创新人民调解方式,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一个缩影。新田司法所所长张玉银表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新田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指导下,针对辖区实际情况和各类群体、各种纠纷的不同特点,改变传统工作做法,逐步摸索出行之有效的特色做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措施】
普法宣传
让阳光照亮村庄
在农村,许多纠纷的发生与激化都与基层干部和群众法律水平不高、法制意识不强有关,因此,新田司法所积极开展“贴近式”法律宣传服务,每月一次“法律八进”全民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这是预防与化解矛盾纠纷,更确保社会稳定的关键。“他们每次来我们村宣传的这些法律知识,对我们都非常有用,让我们更清楚了自己享有的权利,清楚了哪些事情是违法行为,绝对不能做。”新田镇马峰村水泥厂工人张某告诉记者,同事们大多来自不同省市,其中有很大部分是18岁到25岁的青年,他们远离家乡,到新田镇务工求生计,其心理上有很多不稳定因素。对此,司法所工作人员与该群体实行“一对一、互动式”交流,在交流的过程中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了他们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了纠纷的发生。
据了解,去年,该司法所共书写张贴宣传标语165幅、开展法制讲座3次、出动普法宣传车15次、街头宣传4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8600份,受教育群众达12800人次,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增强了法制观念。至今年3月,该所已接待来访和
来信案件142人次、发放防邪宣传资料6000份、远离毒品宣传资料5000份、制作防邪宣传橱窗15个、制作禁毒标语5幅、配合公安机关参与重点地区整治宣传和打击行动9次、配合彭水县法院第三人民法庭调处疑难案件5件。
变换招数
预防与化解结合
预防方面,新田镇司法所在依托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排查纠纷隐患,在收集纠纷信息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纠纷预防形式,形成特色化的工作载体,开设24小时沟通热线为群众解难,定期为来访者和来信者提供心理辅导服务。
化解矛盾方面,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过程中,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创新调解方法,力求“纠纷不出镇”,减轻县政府负担。如该所采取“及时受理、快速调查、合理调处、满意化解和引导申请法律援助”的方法,收到了良好效果,顺利预防和化解了多例矛盾纠纷。
形成合力
分解矛盾各个击破
为尽量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村调解委员会起用一批在当地有威信、办事公正的村民担任调解委员会成员,发挥他们贴近百姓、熟悉民情的优势,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和纠纷信息反馈制度,随时掌握不稳定因素,及时向上一级人民调解组织报告,如果发现苗头,提前介入,及时调处。此外,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该所工作人员经常深入农村,认真调查,分析当前民间纠纷发展变化的特征,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的调解方法和手段,加强对村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同时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疑难复杂纠纷。
为适应当前矛盾纠纷的主体多元化、性质多样化、内容复杂化的特点,新田镇建立了由镇领导挂帅、镇综治办牵头,由镇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律师事务所、派出所、法庭等5家单位共同组成的“六位一体”工作平台,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有机结合,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协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信访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司法所,中心设主任1人,由镇政法书记担任,常务副主任1名,由司法所长担任;采取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人员常驻办公,派出所民警、法庭法官驻点办公的工作模式。实行“预警预防,定期排查,统一接待,分流调处,整体联动,应急处理,限期办结,考核奖惩”的工作原则,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及来信来访人员由中心统一受理,进行分类分流处理。涉及到法律的纠纷,司法所与律师联动,组织结对律师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涉及到人民调解协议需司法确认的,司法所与法庭联动,引导达成书面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到法庭申请司法确认;涉及到伤害赔偿等纠纷,司法所与派出所联动,形成公安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协作的工作模式;对不符合政策和法律规定的无理上访、缠访,与信访办联动,依法、以理、以情劝导当事人息诉、息访。
特殊情况
特殊“化解法”
在新田镇的马峰村内有几家大型水泥厂,因规模大、流动人口多,所涉及征地、企业与职工各类纠纷较多,针对这些特殊情况,新田镇采取特殊方法化解群众与水泥厂之间的矛盾纠纷,对已化解的矛盾纠纷,司法所、综治办工作人员按时回访,做到群众满意。
召开协调会,教群众识大局。新田镇党委书记、镇长等组织司法所、综治办等一班人亲自到马峰村召开群众和厂领导班子协调会,广泛宣传水泥厂给政府、群众带来的好处和实惠,讲明搞好厂民关系的重大意义,让广大群众提高认识,自主服从大局,不再干扰水泥厂的建设和生产秩序。找个别谈话,分解群众矛盾。镇党委一班人抓住重点人员实行个别谈话,反复做细致的思想工作,逐个分化瓦解,先解决党员干部的思想问题,再让他们去做群众的思想工作。专人驻厂,调处纠纷不拖延。由副镇长和一名副调研员以及乡综治办同志常驻水泥厂,具体负责调处各类纠纷,实行出现一起调处一起,绝不拖延和上推下卸。交叉任职,沟通厂民关系。由村党支部副书记派任水泥厂保安队队长,使其在厂方和当地群众之间都能相互沟通,这样进一步沟通了厂民关系。此外,在化解村民与政府矛盾方面,该镇自开展“干部大下访”工作以来,领导干部不定期地到各村下访收集民意,解决纠纷,为当前稳定格局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成效】
据统计,该镇通过创新人民调解方式、人性化、亲情化的服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取得了明显成效。
近两年来,该镇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158起,涉及金额380余万元,其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纠纷67件,涉及金额260余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防群体性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5件,协助镇人民政府处理重大疑难纠纷23件。
截止目前,该镇无一例恶性群体上访事件、干群关系紧张事件,社会环境相对稳定,辖区内各大小企业正常生产,保证了群众安居乐业、辖区经济快速发展。
记者 王子剑 覃蓝蓝 马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