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人民调解是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道防线,是非诉讼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主要形式。彭水县司法局历来十分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去年以来,该县共受理民间纠纷6815件,调解成功6748件,调处成功率达99.02%,无因调解不当引发的民转刑、非正常死亡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切实为地方党委、政府排忧解难,有力的维护了彭水的和谐稳定。去年,彭水县司法局荣获市司法局“2012年度化解矛盾纠纷先进单位”称号,一人荣获司法部“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称号。2013年,该局继续发挥职能优势、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使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推进。
情理法结合 调解化干戈
“不打官司不花钱,碰到纠纷找调解员。”谭某逢人就说。原来,2012年12月31日下午,彭水县桑柘镇桑柘居委6组赵某与武隆县白马镇岩村2组村民谭某、叶某3人,来到彭水县司法局群众工作接待室,向调解人员求助。2012年3月,赵某承包了一段高速路修建工程,谭某和妻子杨某与叶某都在赵某手下务工。工程完工后,赵某却拒绝支付工资,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原来,谭某夫妻在务工期间发生矛盾,其妻杨某便独自领取夫妻两人上半年的工资后去了新疆。
彭水县司法局调解员在了解情况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心理引导,安抚当事人情绪,并详细为其解说相关法律法规。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劝导后,双方当事人终于解开心结,同意进行调解。调解员通过电话与远在新疆的杨某取得联系,经过一番苦心疏导,谭、杨两人达成共识,同意由其儿子小谭领取夫妻两人的剩余工资。但是,协议签订时,双方对调解协议的效力提出质疑。此时,主持调解的司法局工作人员及时宣传《人民调解法》,详细讲解了人民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具备法律强制效力的规定,以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法院建立的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衔接工作机制。双方对不打官司也能得到与打官司同样效力的法律文书有了新的认识,由此吃了定心丸,消除了心中的顾虑,放心的签订了调解协议。协议签订当天,赵某当场兑现了农民工工资。
这是彭水县司法局创新人民调解方式,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为有效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该县司法局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重点,多措并举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推进社会管理,成效显著。
调解矛盾“一条龙”服务 成功率高达99%
据了解,彭水县司法局把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落脚点,通过创新人民调解体制机制,畅通民生诉求渠道,充分采取人民调解平等协商,情、理、法、德相结合等群众易接受的方式,积极调处各类突发矛盾纠纷,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实现“应调尽调”的目标。
在完善矛盾纠纷信息报送机制方面,彭水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整合信访、综治、人民调解网络等各种资源,畅通信息渠道,及时上报纠纷动向,确保早发现、早知道、早化解;在完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方面,该局对矛盾纠纷从接待、受理、调处、化解到回访,实行“一条龙服务”,按照“教育疏导、依法调解、快速反应、分级处置、控制局势”的原则,运用多种调处手段,力争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据了解,该局去年开展的“大排查、大调处、促平安、促和谐”人民调解专项攻坚活动,取得了很好效果,全县共受理民间纠纷6815件,调解成功6748件,成功率达99.02%,防止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34件92人,防止群众性械斗14件542人,防止群体性上访50件1576人,在促进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持正常的医疗秩序,是改善民生为重点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平安彭水”的迫切需要。“我们把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重要载体,积极探索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打造服务品牌,让群众感受到创先争优带来的新变化。”该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冉启怀告诉记者,近年来,彭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医疗纠纷的调处工作,按照整合力量、创新机制、合力化解的要求,扎实推进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在县司法局成立了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调处平台,及时成功调解了各种疑难、重大的医疗纠纷,取得了“信访人数下降、涉诉案件下降”和“政府比较满意、患方比较满意、医院比较满意”的成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截止目前,彭水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共接待群众来访40余人次,受理医患矛盾纠纷24件,调解成功23件,其中通过法院司法确认(法院调解书)2件,待解决1件,23件调解协议赔付金额达142万元。
调解满意度纳入目标考核
彭水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冉启怀介绍说,在今年初召开的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会上,该局对近年来在人民调解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10个先进单位和2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近年来,该局着重抓好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培养,以创新的思维、积极的态度,致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执法为民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据了解,为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该局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专项培训工作,通过写心得体会等,大力提升县、镇、村级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去年该县召开培训会议49场次,培训5034余人次;在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方面,在巩固乡镇(街道)、村(居)调解委员会及企事业调委会的基础上,成立了10个专业调解委员会,实现了人民调解全覆盖。此外,该局还加大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力度,全县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达到100%,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的348个,占80.6%,协助调处各类突发性安全事故纠纷4件,涉及金额86.75万余元。
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彭水县司法局建立调解员经费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队伍职称评定体系,并商请县级相关部门制定人民调解员经费管理办法,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为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办公条件,落实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奖励、困难救助、优待抚恤政策。该局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按照“六统一、五有、四制度、三表”的规范化要求,结合各级调委会工作实际,加强对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指导,特别是已建立的10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检查指导。据了解,今年,该局还将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考核评价体系,增加人民调解工作考核测评指标,把当地党委、政府对人民调解服务经济发展的满意度纳入司法所考核目标,并将考核结果与工作性津补贴挂钩。
记者 王子剑 覃蓝蓝 马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