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观察 > 报刊 > 正文

市人大代表唐宋: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标准

2015-04-22 18:18:10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自2003年,我市实施法律援助“民心工程”后,市财政对各区县法律援助业务经费予以补助。2006年,市司法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法律援助办案经费补助标准,规定我市每个法律援助办案经费补助1100元。
    市人大代表唐宋认为,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物价的上涨,现在,一个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直接成本约需2100元左右,其中调查取证费900元,劳务费600元,交通费400元,文印、通讯等杂支费用200元。而现行的补贴标准与实际需求相差近一半。
    另外,部分财政收支紧张的远郊区县根本不能按规定配套保障经费,导致部分律师得到的办案补贴每件多数在300~800元,严重影响了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
    如何让法律援助持续长久地进行下去?唐宋建议,应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从现行每件1100元提高至每件2100元,并建立补贴标准与经济增长同步的联动调整机制。
    同时,建立政府购买律师法律援助服务制度,形成以法律援助机构管理、委托社会律师办理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借助社会律师队伍专业力量,解决法律援助需求成倍增长与专职法律援助队伍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真正实现“应援优援”。
    还应制定社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少征、免征税费,实行税费返还,或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费用在税前列支或抵扣税款,激励更多律师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中国财经观察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中国财经观察网"。
2、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观察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sue@xsgou.com

网罗天下

投诉举报:sue@xsgou.com 在线投稿:tougao@xsgou.com 广告投放:ad@xsgou.com 商业合作:bd@xsgou.com
版权声明: 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互联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构成投资建议。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改正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 中国财经观察报·中国财经观察网www.xsgou.com (2012-2018)互联网ICP备案 中ICP备1200566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