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谭剑)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部门一起加大了推进民事行政检察与法律援助衔接机制的步伐,18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仅今年一年,通过检司协作机制共为1089名弱势群众提供了法律帮助,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我市检察机关在司法实践中发现,由于部分老百姓缺乏法律知识,且经济困难,面临着“申诉难、胜诉难、执行难”等问题。检察机关受理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中,有相当数量的案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而司法行政机关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中也有相当多的案件符合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受理范围。为了让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互相衔接、相互促进,携手为弱势群体提供更有效的法律服务,2008年4月1日,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正式签订《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暨法律援助工作的协作意见》。
该机制形成后,一方面,法律援助机构在处理群众求助时,对符合条件的建议其向检察机关申诉;另一方面,检察机关在群众申诉中如发现符合条件的建议其向法律援助机构求助。
据了解,今年1~11月,我市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司法局及下属法律援助中心移送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776件,占同期检察机关受理民行申诉案件总数的22.5%,检察机关向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移送需提供法律援助的申诉案件254件;共同为1089名困难弱势群众提供了法律帮助,办理了1027件支持起诉案件,已胜诉994件,帮助老百姓挽回经济损失695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