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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市检察机关:办案质效指标考评居全国前列

2015-04-20 13:56:04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萧山市检察机关:办案质效指标考评居全国前列

    本报讯  李乐明等75人与某煤业公司股权纠纷申诉案终于尘埃落地,这起集访33次、涉及700余名职工生计的重大信访案件被化解了。昨日,记者从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获悉,这是我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效能,创新矛盾化解机制,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结果。
    我市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全面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制度、上级检察院下沉一级研究信访案件制度、涉检网络舆情处置制度取得成效,2009年以来,各基层检察院促成当事人自愿和解2277件,去年以来处置重大疑难信访146件,对违反廉洁从检纪律的检察干警,给予记大过处分1人、免职处理2人。
    对检察环节涉及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探索建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微罪不诉人员社会帮教制度、未决人员羁押表现评鉴制度等。从2010年起,逐步在云阳、荣昌等地检察机关试点的未决人员羁押表现评鉴制度,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迄今为止,已对1.35万名未决人员进行羁押表现评鉴,法院对112人酌定从轻量刑、对评鉴为严重不合格的16人酌定从重量刑。
    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创建民事行政检察与法律援助协作机制,在全国率先构建了检、司协作联动,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的工作格局。目前,各级检察院共向法律援助机构移送案件348件,办理法律援助机构移送案件5643件。对法律援助机构移送的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追讨欠薪、工伤索赔案件,加大支持起诉力度,帮助其胜诉4819件,实现权益2860万元。今年初,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市律协扩大检司协作范围,加大对交通医疗事故赔偿、残疾人权益被侵害以及农民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受损等案件的监督力度。
    完善信息交流、联席会议、案件移送、协作配合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2029人。
    2011年,我市建立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进党校制度,将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纳入党校干部培训必修课程。一年来,3级检察院派出正副检察长举办预防专题讲座161场,受教育干部1.3万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专门批示肯定该制度。
    为推动社会诚信建设,预防商业贿赂犯罪,建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2009年以来,共提供查询1.7万件次,94个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被招标方取消投标资格。
    近3年来,我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质效指标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业务考评通报中稳居全国前列。市委政法委民意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逐年上升,2011年达90.8分,比2010年和2009年分别增加1.8和4.7分。
    市检察院检察长余敏表示,将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立足职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责任意识,在全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捕、诉、监、防”一体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在检务联络室基础上全面推进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并提出3司法建议:将各区县检察机关派驻基层检察室纳入基层政权建设体系,加大基础建设和经费保障力度,完善基层政法工作组织体系;市政府有关部门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增强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合力;加快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与有关社会征信系统的对接,更好地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记者 唐孝忠 见习记者 蒲倩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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