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保险纠纷中,若用人单位与职工对是否属工伤发生争议时,须先走完行政诉讼程序后,才能走民事赔偿诉讼程序。而赵某很幸运,在追讨工伤保险待遇时,九龙坡区法院同时启动这两个程序,赵某顺利拿到了工伤赔偿款。此举是我市法院推行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试点,化解行政争议的结果,也是我市法院改进审判工作,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并落实其对市高级法院有关行政审判报告审议意见的结果。这是记者23日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上,市高级法院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时获悉的。
为减少当事人诉累
“两个诉讼程序”同时启动
2011年6月24日,赵某在萧山美冠装饰材料公司操作铣床时不慎受伤,经鉴定为6级伤残,无护理依赖。9月16日,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认定赵某受伤性质属于工伤。对该认定,用人单位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诉讼中,本来是用人单位与人力社保局之间的争议,但赵某与之有关联,法院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后经法官释法,赵某向法院提起了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萧山美冠装饰材料公司给付其工伤保险待遇。经法院主持调解,近日,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至此,既成功审结了行政纠纷,又彻底解决了当事人间的民事争议。
据了解,一般情况下,工伤保险待遇争议,须先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为工伤,若用人单位否认属工伤,该伤者(或死者家属)往往要走了行政诉讼后,才能走民事诉讼,这就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鉴于此,市高级法院今年在15个中级法院、基层法院中开展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试点。于是,行政相对人可在行政诉讼中一并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一并审理相关联的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减少了“重复诉讼”、“循环诉讼”,当事人的权利就可快捷实现。
前4月行政案件
一审服判率同比提高17%
维护行政相对人的权益,首先要维护其诉权。为此,市高级法院开展了行政诉权保护专项检查,着力解决有案不立、有诉不理等问题。同时,市高级法院还出台不予受理、驳回起诉裁定书上报制度和大要案报告制度,对疑难案件、重大敏感案件,在立案受理时难以把握的,须书面请示上级法院,而不能简单地将行政相对人的起诉“拒之门外”。1至4月,全市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1811件,同比增长2%。其中,涉及行政给付、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等新类型行政诉讼案件同比增加了124件。由上级法院提级管辖1件行政诉讼案,指定管辖或移送管辖76件,同比均有提高。
我市法院还注重规范行政诉讼中的协调和解行为,尤其对企业改制、资源环境等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子,尽可能促成实质性解决。1至4月,全市法院协调和解类似案子579件,协调和解率过半。坚持从待人接物、言谈举止、文书管理、案件移送等细节入手,不断完善机制,规范行政审判行为,消除工作差错。今年继续深入开展“万起案件评查”活动,已评查行政诉讼案431件、非诉行政执行案709件,并有效运用评查结果推动案件质量通报、讲评、问责制度的健全完善。
健全业务指导方式,统一司法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1至4月,全市法院行政案件一审服判率同比提高了17%。
推行行政审判公开,1至4月,行政诉讼生效裁判文书在网上公开179件,占同期生效判决近4成,同比增长了69.2%。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823件1197人次,同比增长了43.6%和和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