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李琳) 近日,梁平县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梁平县建筑文明施工暨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10条措施以整治尘污染。
这10条措施是:一是工地实行全封闭施工。二是工地进出口通道及场内道路实行混凝土硬化覆盖。三是工地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四是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固化、绿化或覆盖等措施。五是易产生扬尘的工序必须采取湿式作业。六是防止施工泥浆外流。七是工地不得燃烧各类废弃物。八是禁止高处抛撒建筑垃圾。九是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十是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办理《建筑渣土准运证》、《渣土运输线路牌》,采用封闭运输方式,按批准线路行驶。
《办法》强化城乡建委、市政园林、环保等部门监管职能,对造成环境污染的,相关职能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予以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