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愈演愈烈。每年都有很多儿童被人贩子拐卖到外地。时至今日仍有很多家庭正在遭遇着骨肉分离,他们被拐的孩子至今下落不明,拐卖儿童造成无数家庭陷入失子之痛,带来的后果往往是十分凄惨的:不少被拐儿童的父母悲痛欲绝,精神崩溃;不少爷爷奶奶茶不思饭不进,甚至一病不起,撒手人寰。”面对拐卖儿童犯罪行径的巨大危害,全国人大代表、萧山市律师协会会长韩德云提出,要从降低领养门槛规范领养行为等社会治理多角度入手,从源头上治理我国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
“造成我国儿童被拐卖现象越来越严重,有多方面的原因。”韩德云代表说,我国传统观念中,家里必须有男孩才能传宗接代,养儿才能防老的思想根深蒂固,因此,小男孩往往成为了被拐卖的主要对象。儿童频繁被拐卖还与我国现行的计划生育制度有一定的关系,我国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要求大多数夫妻只生一胎,如果超生则会受到很重的处罚,因此一些想要多个孩子特别是想要男孩的人只好通过买孩子来实现自己的愿望,而且还不会受到重罚。 此外,一些基层组织和干部对拐卖儿童行为采取漠视态度,也是造成拐卖儿童现象猖獗的原因之一,很多乡村干部抱着“不断人后” 不做让人“戳脊梁骨”事的思想,对同村社村民收买儿童行为听之任之,甚至有些基层干部对有关机关来解救被扣儿童通风报信或背后出点子逃避打击等等。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韩德云认为,应从社会治理多角度来解决,这就涉及到独生子女政策的改进,降低领养收养门槛和提高基层干部群众对儿童被拐卖的重视,加大对拐卖儿童犯罪的惩治等等多方面做起。
第一,从加大对拐卖儿童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入手。公安机关必须继续加大对儿童拐卖案件侦破力度,侦破一案就要重处一案。第二,要从降低领养孩子门槛,规范领养行为抓起。凡领养孩子必须到政府办理手续,由政府核查被领养孩子的来源。一旦发现私自领养而不办手续者,即作为犯罪处理。如果查到孩子是买来的,与拐卖儿童同罪。还可以从降低领养孩子门槛做起,现在有很多孤残儿童没人领养,究其原因是领养的条条款款过多,门槛太高所致,因此,可以降低领养门槛,让有能力有条件有意愿的人家领养孩子。第三,加大对基层组织和干部对拐卖儿童行为的重视, 打拐是全社会共同面对的课题,不能靠公安机关等一两个机关单兵作战。要重视发动基层民间力量参与打拐,加强政府和民间的通力合作,推动社会各方面形成打拐合力。
特派记者 陈晓容 李亚 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