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南京的“天价烟”局长,到陕西的“杨表叔”,再到广州“房叔”、“房婶”,这些官员都倒在了网络反腐的浪潮之中,全国人大代表、法学专家周光权对这种现象感到忧虑,他说, “网络反腐也容易“娱乐化”,把打击腐败这一严肃主题冲淡,带来很多负面的东西。” 为此,周光权提出建议,要从制度上反腐败,就必须多管齐下,特别是提倡公民实名举报,为保护举报人,国家应该专门制定《举报人保护法》。
周光权指出,现在,网络反腐很盛行,网络反腐反应快、传播广、对社会的振动较大。但是,网络反腐因缺乏举报人保护制度,公民不敢实名举报,凸显了正常举报渠道的不畅通。民众为何不依托、不信任正常举报渠道,而选择网络反腐,症结在哪里,确实值得反思。
因此, 周光权建议,《举报人保护法》只保护实名举报者。因为只有实名举报,才值得给予支持、鼓励,有关部门也才能够对举报人给予有效保护。要建立举报人保密制度,对所有举报材料,都应该明确规定为国家秘密;要建立及时回复举报人制度,对实名举报者必须在一定时间(如3日内)给出是否受理相关举报,是否立案侦办的答复,防止对于实名举报不理不睬的情况出现。对于需要保护的举报人,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在经过风险评估后,要及时安排保护措施,例如,为举报人提供必要的人身保护;变换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等。 可以将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吸纳到《举报人保护法》中,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充实、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