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现象越来越普遍,受害人的数量逐年增加。为推动立法工作,全国妇联多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相关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提出立法建议,并在多个地方进行相关试点,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和制止了当地家庭暴力现象的发生和发展,为国家立法奠定了基础。“目前制定国家层面反家庭暴力的时机已经成熟,建议尽早将‘反家庭暴力法’纳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程序。”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女子学院女性学系教授孙晓梅在建议中说。
2011年,全国妇联在全国20个省进行的公众电话调查结果显示,93.5%的被调查者支持《反家庭暴力法》立法。2012年5月2日,全国妇联发布数据称,根据对2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1025名受访者的随机抽取调查中,有86%认为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84.9%的人认为有必要对家庭暴力进行专项立法。
对此,孙晓梅建议,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力争加快评估反家庭暴力的立法工作,有必要加快反家庭暴力立法进程,只有更多涉及社会内容的立法出台,才能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而在推进该立法出台过程中,应当确立“国家干预家庭暴力行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干预机制;务求一步到位,应能系统全面地规范家庭暴力的相关问题;建立起包括预防、制止、救助、惩罚在内的一整套制度措施;立法本身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只要这样才能真正承担起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构建和谐婚姻家庭关系的重任。